发票的有效期是多久??
2019-06-17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
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是在严格的财务制度下,一般要求尽早。
你的是2010年6、7、8、9月的发票已不能做账了。
180天,做进项是180天,财务做帐可以,但是税法不允许抵扣当年以前日期的费用。
拓展资料:
做账,指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从开始记账入册直到结算的全过程以及其中的环节都叫做账,是指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开始填制凭证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也称会计实务)。
做账流程
企业做账流程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3.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和明细账)
4.根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根据会计报表编制纳税申报表
6.年终结转损益(也可以逐月结转损益)
7.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根据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所得税年报和其他各税种的汇算清缴自查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做账
2010年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已超过使用期限,但是可以到国税机关办理手续后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根据《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
扩展资料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参考资料
1、180天,做进项是180天,财务做帐可以,但是税法不允许抵扣当年以前日期的费用。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效期180天。一般发票当年取得都要当年入账,不能跨年记入成本费用。
3、2010年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已超过使用期限,但是可以到国税机关办理手续后报销。
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5、根据《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
拓展资料:
1、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2、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3、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4、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
5、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参考链接:发票_百度百科
180天,做进项是180天,财务做帐可以,但是税法不允许抵扣当年以前日期的费用。
题目描述内容答案是不可以,已经超过180天了。
拓展资料: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个人发票一般泛指个人开具的发票,多为普通手撕发票。
用票单位要建立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对普通发票应选择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专人保管,并要有防盗、防霉、防湿、防火等设施,同时按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存双面帐,以明确各自责任。
填开普通发票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填开发票使用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发票一式各联必须一次复写,不得涂改,不得拆份填开,票面要字迹清晰,保持整洁;填写内容详细齐全,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填开后要加盖填写经办人印章和填开单位财务业务专用章。
不准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不准填开未经税务机关准许的其他单位的发票;不准填开白条子等非法凭证代替发票;不准填开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不准盗用其他单位发票;付款单位或个人索要发票,不得拒绝填开。
普通发票仅限于用票单位自己使用,不得带到本县(市)以外地方填开。用票单位应按规定填开、取得、印刷、使用、保管发票;不得擅自出售、销毁发票;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撕毁、丢失发票。用票单位对填开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对丢失发票,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