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交,如果公司找到人了,可以提前走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因为通常来说员工有离职的权利,但是需要先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员工辞职流程: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2、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3、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4、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5、按正常途径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