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贴封条撕毁偷偷开工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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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也浪漫0y
2022-03-28 · TA获得超过780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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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情况处罚,甚至处罚金额高达几十万。
项目未报批投入生产
查封后又擅自撕毁封条
被罚54万多元
天台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始丰街道何方村附近的一家覆膜砂制造企业未报批环评文件、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已擅自投入生产。当天,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该公司配电箱。
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封条被撕,配电设备重新启用。根据以上事实,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54.31万元的决定。
根据该公司的违法事实,县环保局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该公司撕掉配电箱封条继续进行生产的行为,按项目总投资额的5%处罚款人民币0.998万元。
2、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53.312万元。
以上两项罚款数额合计54.31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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