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学校擅自开学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到教育局投诉责令整改。受疫情影响延迟开学和推迟复工的学校,在开学前需要为疫情防控和开学活动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面对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建议学校在开学前与职工协商采用在家办公的方式处理学校相关事务,同时亦可考虑安排网络授课的方式代替现场教学,既不耽误课程的安排又可充分利用教师在家办公的时间,但学校开展网络授课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仅要注意教师的劳动用工问题,还要关注教育部门关于在线教育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