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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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连听8575
2016-05-10 · TA获得超过16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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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中的“无为”一般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崇尚天道(自然法则),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无为。提出“道法自然”“天地生万物,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 二是崇尚人道(人事规范),即人类活动应与天道般自然无为。提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其中在崇尚人道方面又有两层意思,一即提倡人应顺应自然界,随缘而动,不要随意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二即社会人际关系方面,提倡应统治者效法“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社会的各种制度与规范以保持民间民风纯朴。
因此无为不能理解为无所作为,《淮南子·原道训》:“无为为之而合于道”。道家的“无为”,是清静自守之义,是道家以“道” 修身所要达到的“合于道” 的理想境界。能达到这种理想境界便无所不能为(“无为而无不为”)。
儒家所讲的无为而治,如《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认为“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实为儒家的“德治”主张,其是汉代道家结合了老庄中的“出世思想”和儒家“经世致用”结合起来的政治理念,该思想强调的是社会的和谐与自然、与民休养生息而不扰民、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因此与道家的“道”所倡导的“无为而治”实不相同。 春秋战国时期,五霸相争、七雄相斗,战争连炜不断,社会动荡不安。面对动荡的杜会局面,思想家们纷纷提出治国安民的大政方略:名家福导礼治,儒家家则主张仁义,唯独道家老子提出无为而治。做为献给统治阶级的南面术,无为而治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治国理政的角度研究无为而治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什么是无为?从字面上看,无为似乎是无所作为、消极无为的意思,其实这是望文生义。老子所说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也不做。他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里的“必作”利‘为’呜“治”都是有为的意思。“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
《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道”是无为的,但“道”有规律,以规律约束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引申到治国,“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是以法治国,而非人治;人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则乱,法治则井然有序。“无为而治”对于帝王个人准则而言,即是清心洞察、知人善任,将合适的人才摆在合适的岗位上,具体事情分摊给臣下去做, 只是无需帝王事必躬亲而已。
“无为” 的 “无” 字, 在 《老子》 所有古本中皆是它的繁体字 “礚” 。 就字源学的意义上说, 据庞朴先生考证, 它在上古与人们试图和不可感知的神灵相交通的乐舞密切相关, 因而“礚” 不等于没有, 只是无形无象、 不可感知而已。 所以 “礚” 是 “似无而实有” 的意思。 ( 《说 “无” 》 ) 由此可见, 就其本义而言, “无为” 并非不为或无所作为, 而是一种润物 “似无而实有” 的行为。张湛把道的这种特质称之为神惠。
在《老子》中, “无为”分为道“无为”与人“无为” 两种。 老子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 (三十七章) 按老子的说法,天地万物皆为道所生化(五十一章: “道生之,德畜之” ) ,从这种意义上说, 道是 “无不为” 的。 道是无意识、 无目的的, 它生化万物是在为其提供根本依据的意义上说的, 而且道并非游离于万物之外,而是内在于万物之中的,因此道的这种 “无不为” 并非表现为外在的力量,而是在万物内部发挥作用的 , 所以是不露痕迹的,表现出来的倒是天地万物的自为、 自化、 自成,因而道看似是无所作为的。
人的 “无为” 则不同。作为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的人, 他的一切行为都是有意识、 有目的的, 他对事物的作用表现为一种外在的力量, 所以人之 “无为” 不可能完全是无形无象的。 人对事物的 “为”,基本有两种情况或类型: 一是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因势利导, 二是根本违逆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强行所为、 妄自作为。 显然,老子是主张前者的, 用他的话说叫做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六十四章) 既然是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因势利导, 外因又是通过内因发挥作用的, 那么被作用的事物自然也就主要表现为自为、 自化、 自成, 而人的这种行为或作用也就程度不同地具有 “似无而实有” 即无为的特点,特别是从其结果看, 人的行为目的和意志被对象化了, 变成了 “人化自然” 。 而 “人化自然” , 比如农作物, 包括人栽培的花草树木, 就其在它们身上已难以看出人的作为的痕迹而言, 它们与天然的植物并无本质的区别。
人对事物的作为都是以自己的价值观为依据的, 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 “利” , 所以通常称之为“因势利导” 。但是, 人的价值观还有另外的方面,如善和美。 其中的 “善” 又可称作 “义” 。 《诗经 · 大雅 · 文王》 : “宣昭义问, 有虞殷自天。” 毛传: “义,善也。” 郑笺: “宣, 遍也。” 这两句诗的意思是说,布明其善誉于天下, 又度中道于天也。 义与利不同,我国古代的志士仁人更重视 “义” ,所以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 《孟子·尽心下》 ) 因此, 同样是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为, 亦有因势利导与 “因势义导” 之区别, 如思想政治教育, 恐怕主要是因势义导, 因而不可一律称之为 “因势利导” , 这似乎也是应当辨明的。庄子强调人的 “无为” 必须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之外,还强调要做到不夹杂个人的私心和成见。所谓 “私心” 主要是指私欲之心, 逞强争竞之心, 好大喜功之心。 老子说的 “圣人常无心” (四十九章)的 “心” , 大抵就是指的这种 “心” 。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 因为如果夹杂个人的私心和成见, 就难以做到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为, 甚至难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 在今天亦是如此, 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在有些问题上之所以不能做到实事求是,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就是考虑到其结果与个人的或单位的或部门的或地区的利益相抵触。
总之, 作为老子政治哲学范畴的 “无为” , 是指人们的一种指导思想、 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他把这种行为方式也叫做 “为无为” , (六十三章) 即以无为的方式去 “为” 。 作为行为方式的 “无为” 有三个要点: 一是要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为, 要做到这一点, 则必须以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该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为前提 (比如人的自然本性是一要求生存, 二要图发展, 三是有思想、 不愿受奴役, 这是必须认识、 不可违逆的) ; 二是要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 即按照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和总的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 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方式加以辅助或引导, 使其向着有利于事物和实践主体的方向发展; 三是在这个过程中要出以公心, 并尽力涤除个人的主观成见, 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去作为。 因此, 如果给 “无为” 下一个定义的话, 似乎可以这样讲: 作为老子政治哲学范畴的 “无为” , 绝不是无所作为之意, 而是指人的这样一种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 即按照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和总的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 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特点和方式加以辅助、 引导或变革, 使其向着既有利于客观事物又有利于实践主体的方向发展。
应当看到, 老子当初提出 “无为” 概念, 主要针对的是侯王等统治者的 “有为” 。 当时的情况是: 列国争城掠地, 贵族骄奢淫逸, 苛政甚于猛虎, 法令多如牛毛, 人民怨声载道, 暴动彼伏此起, 这些都是统治者的 “有为” 所致。所以老子说: “民之饥, 以其上食税之多, 是以饥: 民之难治, 以其上之有为, 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之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七十五章) 可见老子在此所说的 “有为”(在 《老子》 书中, “有为” 只此一见) , 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 “有所作为” 根本不同, 它是指统治者从自己和本阶级的私利出发,根本违逆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 倚仗武力和权势的强行所为, 恣意妄为。 老子提出 “无为” 的概念, 旨在告诫侯王等统治者不要违逆人民的利益、 愿望和要求而强行所为和恣意妄为 ,期望他们能够效法道的无为和圣人的“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 从而为人民的自为、自化、 自成即人民和社会自治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因为在老子看来, “我 (按: 指贤明的君王) 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五十七章)
应当说历代有些注家对老子的 “无为” 作了较好的诠释, 比如 《淮南子 · 修务训》 的作者说: “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 循理而举事, 因资而立功, 权自然之势, 而曲故(按: 巧诈也) 不得容者。非谓感而不应, 攻而不动者。若夫以火熯井, 以淮灌山, 此用己而背自然, 故谓之有为。 ” 引文 “若夫” 后的句子意思是说, 如果试图用火来烤干井水, 把淮河引到山上去, 就是背离事物自然本性而仅凭自己的主观意志的行为, 这就叫做 “有为” 。
应当指出, 历代也有些注家对 “无为” 存在诸多误解和不正确的诠释。 《淮南子 · 修务训》 曾引述对老子的 “无为” 之涵义的一种误解, 即认为 “无为者, 寂然无声, 漠然不动, 引之不来, 推之不往, 如此者, 乃得道之像。 ” 荀子认为道家的 “无为” 是抹煞人的主观能动性, 是 “蔽于天而不知人” 。 魏晋时期的郭象有所谓 “性分说” ,认为凡合于自己的“性分” (主要指其才智和社会地位) 的一切行为,皆属于 “无为” ; 凡超出于自己“性分”的一切行为, 则皆属于 “有为” 。 ( 《庄子注》 ) 直到近现代,仍有少数注家将老子的“无为”诠释为“无所作为” , 认为老子提出 “无为” 表明他在社会历史观上是消极无为、 不思进取、 反对任何变革的, 说老子“希望社会不要有任何作为,人们不要有欲望, 天下自然会稳定。”
事实绝非如此。我们知道, 老子笔下的圣人是道的化身, 是圣明的君王, 他们是 “处无为之事, 行不言之教” 的, 但圣人却是 “万物作焉而不辞, 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 功成而弗居” 的。 (二章) 如果说无为就是 “无所作为” , 那么何以又说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 又何谈 “功成” 呢?而且老子把 “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 的行为视为 “玄德” 即最高的德行。 (五十一章) 可见 “无为” 决非 “不要有任何作为” , 而是为了使人们能够因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更好地 “为” , 而且也只有如此, 才能大有作为。 与此相反, 如果出于一己的私利或个人意志, 根本违逆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强行所为或妄自作为即 “有为” , 那么一定会事倍功半, 甚至遭到严重挫折或失败。所以老子告诫我们: “为者败之, 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 无执故无失。” (六十四章)
“无为而治” 并非象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 只是端坐在帝王的宝座上而无所事事。 第一, 舜首先是 “绍尧” , 即承继了尧帝治国的优良传统; 第二, 舜是 “得人以任众职” , 即知人善任, 依靠禹、 皋陶、 益稷等贤臣治国, 《尚书》 就记载了他们君臣共同讨论国事的事迹; 第三, “德盛而民化” , 即舜帝以自己的盛德感化人民, 人民对其衷心拥戴。对于一个帝王来说,这三条是很重要的。从这三条看,“无为而治” 是以无为的方式治国, 只是无需帝王事必躬亲而已。 事实上, 舜帝也是忠于职守, 兢兢业业的。 《淮南子 · 修务训》 的作者在历数神农、 尧、舜、 禹、 汤的政绩之后说: “此五圣者, 天下之盛主,劳形尽虑, 为民兴利除害而不懈。 ⋯⋯且夫圣人者,不耻身之贱而愧道之不行, 不忧命之短而忧百姓之穷。” 可见包括舜在内的古代圣王的 “无为而治”根本就不是无所作为, 而是在为民兴利除害和治理安邦上是鞠躬尽瘁的, 堪称励精图治的典范。宋徽宗长期疏于政事, 甚至最后搞得国将不国, 不是一个好帝王, 但他对 “无为” 和 “无为而治”却作了较好的诠释 (也许是他人捉刀代笔) 。 他说: “圣人之治, 岂弃人绝物, 而恝然自立于无事之地哉?为出于无为而已。 万物之变在形而下, 圣人体道, 立乎万物之上, 总一而成, 理而治之。物有作也, 顺之以观其复。物有生也, 因之以致其成, 岂有不治者哉?故上治则日月星辰得其序,下治则鸟兽草木遂其性。” ( 《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 ) 意思是说, 帝王不是不为, 只是这种 “为” 是以无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亦即 “出于无为而已” 。帝王居于万民之上,因而能够总揽全局, 整合众人之所为, 因势利导, 辅助其成功。 庄子是援用寓言的方式来描述道、真人等等概念,其中很多章节的目的是为了展现得道之人的崇高境界,从其本意来说是一点错都没有。但是,这就为大家展现了一种价值观:无欲无为之人最逍遥。那么在一般读者看来,无欲无为成了达到这种最高价值的手段。那么,对大家而言就会向无欲无为靠拢,去刻意地“无为”。而不为人注意的是,“刻意的无为”和“不要刻意的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状态,而后者才是道家的真正精神。
就如同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这句话只是为了展示个大家一种现象,就是无为会导致无不为。但是,如果很多人带着有色眼睛去解读,当“无不为”成了我们的目标时,那么我们当然应该无为,但这种“应该无为”,则很明显是一种“刻意的无为”。其结果导致很大一批道家思想的拥趸走上了虚无主义的歧途。
老子以来的道家学者主张“无为”。过去很多人以为“无为”是无所作为,这对于战国道家的主流来说,恐怕是不正确的。英国李约瑟博士精当地指出,过去大多数注释家、翻译家都理解错了,“无为”的真正意义乃是“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refraining from activity contrary to nature)”,所以,这实际是属于天人合一范围的问题。1973年年底在湖南省长沙马王堆汉墓发现的道家帛书《黄帝内经》,证实了关于“无为”的这一解释。很明确地将天道和人事对应起来。战国末年的道家作品《鹖冠子》,对于这种思想也有详细的论述。其中,作为人的代表的天子,其一切行事都必须秉承自然,这显然是以当时的宇宙论观念为背景的。道家天地人之说,与《易传》所讲三才的概念有相似之处。

寻静海
2019-11-13 · TA获得超过3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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