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劳动法的朋友解答 50
求懂劳动法的朋友解答我在一家小店上班,到现在做了半个月,来的时候谈的两千到三千一个月(口头协议),但是有次老板无意中说等我学会才开始算工资,来的时候不是这样说的啊!我身份...
求懂劳动法的朋友解答我在一家小店上班,到现在做了半个月,来的时候谈的两千到三千一个月(口头协议),但是有次老板无意中说等我学会才开始算工资,来的时候不是这样说的啊!我身份证他也压着的,中间又预支了300块钱,现在我不做了,不但没工资,还要我还他钱才给我身份证,请问这事找劳动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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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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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相关劳动证据去劳动反应,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不准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准以任何形式交押金和扣押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追问
没有证据也没有证人,店里就我一个员工…
追答
工作的录音,录像,平时关于劳动方面的语音记录,还有当时的招聘表之类的都行,没有证据就创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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