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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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06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我想问,我是离婚,现在想再婚登记,现在说是户口本必须是要机打的,我的户口本就离婚两个字是盖章的,这样可以吗,
持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到公安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来,自己办一个户口薄就是了
我是问这样的户口本可不可以,上面离婚两个字是盖章的,不是机打的,
可以的
离婚两个字不是机打的,户口本也没问题是吧
对的
离婚是民政局给卡的印,不影响吗?不用去派出所重新打一份吗
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