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止带校外食品」的规定合理吗?
目前没有法律和规章禁止学生带食物进校园,但作为学校有权利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进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校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到严把食品安全的各个关口,但也不意味着要成为惊弓之鸟,是否一切食品都要禁止外带,值得商榷。另外,学校在禁止学生外带食物的同时,还要保障校内食品的定价合理,赋予学生足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近,四川达州两名学生因无法带牛奶入校,蹲在门口喝完半箱奶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事后校方工作人员表示,该校是寄宿制学校,因为考虑到校外食品的安全性,所以学校禁止学生带校外食品入校。
作为学校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寄宿制学校“禁止带校外食品”入校的初衷应该是保证学生饮食安全,倡导学生远离垃圾食品。但禁止学生带任何食品进校园,这样“一刀切”式的管理未免有些矫枉过正。对于像牛奶等健康食物是否可以带入,应该基于学生、家长的需求,做出更合理和接地气的规定。至少,对于寄宿制学校而言,“禁止带校外食品”似乎于法无据。
四川达州两名学生因为学校不让带牛奶入校,结果无奈之下,两人蹲在门口喝完了半箱奶。喝的过程中还有一旁的人上前劝阻,担心孩子喝坏了身体。而随着这则视频的曝光,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讨论。部分网友说学校的管理存在问题,甚至有人质疑学校这么做是为了照顾小卖部生意。对此,校方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这么做是考虑到校外食品的安全性,学校才禁止学生带校外食品进入学校的。不过大部分的网友对于这样的说法并不买账。其实有关学校的奇葩规定,这并不是个例,编者在上学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些奇葩的校规,接下来就和大家分享一些我“那些年的奇葩遭遇”。首先说说编者在小学时候遇到的奇葩校规,那就是校方不准学生在学校里的小卖部买东西,是的,你没有听错,是学校里的小卖部。那我就很郁闷了,既然不让学生在小卖部买东西,干嘛还让他在学校营业呢?对此,学校给出的回复是小孩子吃零食就不吃饭了,可以在小卖部买学习用具但是不能买零食吃。不过,小卖部的零食依旧摆满了货架,并且也没有人去管理。接下来再说说编者在初中的“遭遇”,我们当时的学校竟然要求必须学会游泳才能够参加初升高考试。对此很多人都说是“霸王条款”,不符合规定。不过学校说,这个就是他们的制度,如果不遵守可以不在本校就读。事实上,学校的确在我们入学之前就已经告诉学生以及学生家长这条规定了。奈何这所私立学校远近闻名,教育质量出奇好,于是家长对这样的规定也都表示默认。可是时至今日,我依旧不能明白,为何学校会有这么个规定。读高中的时候还算正常,感觉学校的规定也都中规中矩,但是到了大学又遇到了难以接受的一条校规,那就是每个学生必须会打太极。笔者之前以为这都是老年人才会进行的项目,没想到落到了自己的头上。关键我是一个手脚极度不协调的一个人,学起来太费劲了。尤其是那招“白鹤亮翅”,真的是太难了,让人学到崩溃。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学校每天晚上限制男生热水的使用量,这使得我一个南方的“孩子”每天晚上去大澡堂泡澡。其实不光自己经历过一些奇葩的学校规定,笔者还听别人说过一些奇怪的学校规定。比如说学校禁止男生理光头,秃顶的学生要戴假头套;阿姨查寝的时候,书桌上不能有书,垃圾桶不能有垃圾。还有类似头发自然卷要开证明;女生晚上十点钟熄灯关寝室,男生则是十点半熄灯关寝室,至于那多出来的半小时,据说是为了让男生送女生回寝室等,真是刷新众人的三观。现在想想,那些年经历过的奇葩校规,虽然有点来气但是也会傻傻笑出声,因为那也是有关青春的记忆。
笔者认为学校这样的做法有失妥当,因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说不准学生带校外的食品进入校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并没有说不让学生带校外食品入校。
学校作为校园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确有责任严格把控学生的食品食用安全,但是却不应该过度管理,仿佛“惊弓之鸟”,秉持着“宁愿错过不愿放过”的心态,全然不顾学生们的个人感受。
学校需要做的是在食堂饮食安全方面以及校内小卖部的零食安全方面多下功夫,认真做好检查,避免垃圾食品、过期食品流入学校,对学生的个人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学校真的比较担心学生带进学校的食物存在食用安全问题,那也可以细致查看一下,然后作出是否允许学生带食品入校的合理决定,而不应该“一刀切”。
对此,学校一方的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学校考虑到校外食品的安全性,所以才禁止学生带校外食品进入学校。不过对此网友们并不买账,大家认为这样的做法有失德行,十分不妥。同时根据媒体后续报道得知,该校已被责令整改,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公布。
事情发生后,大家也在讨论,“学校禁止携带校外食品的规定”是否合理的问题。对此,编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笔者认为学校这样的做法有失妥当,因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说不准学生带校外的食品进入校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并没有说不让学生带校外食品入校。
学校作为校园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确有责任严格把控学生的食品食用安全,但是却不应该过度管理,仿佛“惊弓之鸟”,秉持着“宁愿错过不愿放过”的心态,全然不顾学生们的个人感受。
学校需要做的是在食堂饮食安全方面以及校内小卖部的零食安全方面多下功夫,认真做好检查,避免垃圾食品、过期食品流入学校,对学生的个人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学校真的比较担心学生带进学校的食物存在食用安全问题,那也可以细致查看一下,然后作出是否允许学生带食品入校的合理决定,而不应该“一刀切”。
“达州学生事件”虽然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却也反映出了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那就是部分学校的确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需要用心培养,多倾听他们的心声。学校不能“太过任性”,强制把一些想法和规定施加到他们的身上,甚至有时候这样的想法和做法还不一定是正确的。
“达州事件”并不是个例,它只是部分学校管理不善的一个缩影。但是我们也应当从这件事中吸取经验教训并且加以改正,不断完善校园管理制度,争取做到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