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原因是什么?该如何评价法国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原因就是中央集权制,行政管理体制,巴黎至高无上的权力,等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文人的理论支持,政治自由的缺失,路易十六的改革,而这所有的原因都蕴藏在旧制度里。
法国大革命是场社会政治革命,它是在宗教的外衣下爆发的,也就是对大革命进行定性。大革命爆发之前,法国主要由三个等级,即教会、贵族、农民(还有资产阶级,工人等)组成,社会等级明显,社会矛盾也尤其突出,当时政府遇到巨大的财政困难,于是打算召开三级会议向第三等级征收税收(而当时教会和贵族都是免税的),结果人民再也忍受不了,攻占了象征封建统治的巴士底狱,大革命就此爆发。
“大革命爆发后摧毁了政治机构,废除了民事机构,变革法律,改变风尚、习俗、直至语言;动摇了社会基础,似最终要清算上帝本身,并超越了国界。”由此可以看出,大革命虽然最初的动机只是推翻封建统治的等级制度,但是由于革命基于人类社会普遍法则,并以人类的天赋权利反对本国政体,因此它最后产生的影响要深远广泛的多,仅仅将其定性为一场宗教革命是远远不够的。
怎么讲呢,这场变革在我看来相当于底层劳动人民的自救。大革命爆发前,因为政治自由的缺失,人们注重追逐经济利益,各个政府不断向人民索取利益,在农民身上的各种捐税非常的沉重,但贵族却可以免税,资本家通过花钱来购买官爵从而获得免税资格。这样农民与资本家,资本家与贵族之间互相分离并且矛盾重重;农民看似享有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却是病态的……所有这些因素集合起来从而导致第三等级最后奋起革命。法国大革命并不是偶然爆发的,它是众多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结果,它也不是全新的,而是旧制度下的一个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