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养殖需要畜牧局专门的特种养殖资质审核。畜牧局需要联合国土、环保等部分到您养殖场所在地亲自勘察审核资质。
梅花鹿养殖办理手续操作方法:
1、申请人向县林业局提交申请书,提报梅花鹿的养殖规模、技术、资金、市场分析等相关内容的可行性报告,同时提供梅花鹿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和养殖场所的照片;
2、由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核实,核实符合条件,由申请人填写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一式两份;
3、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将申请书、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到市级林业局野保科审核审批;
4、市局审批合格后核发“两证”,此外两证办理后还应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户或者私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梅花鹿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从事梅花鹿养殖,应先向当地派出所或林业部门递交养殖申请,经过国家相关单位批准并颁发证件后,方可从事梅花鹿养殖。
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养殖,需要具备相关的材料。
(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三)证明申请单位或个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四)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五)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用于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应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经镇街政府同意该场所用于驯养繁殖的同意意见;);
(六)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七)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人员、技术保证(资格证书));
(八)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九)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十)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梅花鹿的鹿场应该选在建在地势较高,干燥,背风向阳且要水源充足,水质干净,排灌良好的地方。因为梅花鹿是一种比较活跃的动物,所以养殖不宜过密,要保证每头梅花鹿至少都有3平方米的空间。
设置运动场,在运动场上铺上水泥或者是木板,有利于粪便的清理。而且梅花鹿擅于跳跃,鹿场周围的围栏至少要在4米以上,防治梅花鹿跳跃逃走。不能在有过牛羊病的地方上建鹿场。
在养殖梅花鹿前就要先考虑好饲料来源的问题,其实在平常而言,很多人工养殖的梅花鹿所需的饲料是很容易解决的。
但是对于养殖户来说,应该尽量以降低养殖成本,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选择当地的、价格低的并且资源充足的饲料,霉变变质的饲料不得饲喂,不能盲目饲喂,否则会适得其反。
注意地方:
1、场址条件:梅花鹿养殖应选择地势较干燥、向南或偏向东南、有5度坡的沙质或少石的场所,山区要选在不受山水威胁、避风及排水良好的地方。
2、饲料条件:梅花鹿完全圈养的每年每只平均需要精饲料350~400公斤,需要粗饲料1750~2000公斤,因此要求一年四季牧草繁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