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双方都评价了但是还是不显示?
2022-10-11 · 百度认证:IT168官方账号,优质数码领域创作者
这种情况是因为评价行为异常。不当评价行为包括:
1、利用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且拒绝与被评价人协商解决问题,对被评价人进行威胁、敲诈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
(1)要求被评价人重新邮寄商品或给予赠品等;
(2)要求降价、不退货退款等。
(3)向卖家索要好评返现等。
2、与同行交易后给出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
3、评价人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
4、评价中含广告嫌疑,如:站外二维码、qq、手机号、微信、微博等联系方式、发布微商、招募、引导下载优惠券等。
5、与本商品无关的、无实际意义的信息,例如蹭淘气值、刷积分、网络颜文字等。
6、辱骂、色情低俗、涉政/暴恐/毒品及枪支等违禁内容信息。
扩展资料
《淘宝网评价规范》中规定:
第七条【评价解释】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30天内作出解释。
第八条【评价修改】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30天内,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
第十三条【投诉时效】会员须在交易对方作出评价的30天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虚假交易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搜索降权商品、取消虚假交易产生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12分;
(三)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48分;
(四)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销量不累计、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消费者服务中心-评价为什么没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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