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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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起诉,可以分情况讨论。
1、当装修合同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时,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合法权益。
对买受人与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中补充约定装修内容的方式,是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混合物。该补充的合同应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在全装修预售合同中,主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与约定装修的从合同形成一个整体,就此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全装修房预售合同中,包含了房屋建造质量和房屋装修质量两部分内容。开发商不仅要承担因房屋建造质量引起后果的责任,还需承担因房屋装修质量引起后果的责任。买受人无论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还是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都可以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2、当装修合同是由买受人与装修企业单独签订时,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应对装修企业提起诉讼,不能以开发商违约而提起诉讼,业主可向装修企业主张合法权益。
一、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起诉到法院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房屋装修后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按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负责一定期限的家装工程的维修工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先同装饰公司取得联系,把发生的质量问题向装饰公司说明,凡是由装饰公司所做的装修,都可以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具体下列问题可进行保修;由于季节温差造成的开裂、变形(包括饰面板、墙地砖、木材、成品等等);由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如水管漏水、电路短路等。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直接找到原施工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证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后,装饰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为用户换工换料,不可拖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1、当装修合同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时,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合法权益。
对买受人与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中补充约定装修内容的方式,是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混合物。该补充的合同应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在全装修预售合同中,主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与约定装修的从合同形成一个整体,就此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全装修房预售合同中,包含了房屋建造质量和房屋装修质量两部分内容。开发商不仅要承担因房屋建造质量引起后果的责任,还需承担因房屋装修质量引起后果的责任。买受人无论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还是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都可以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2、当装修合同是由买受人与装修企业单独签订时,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应对装修企业提起诉讼,不能以开发商违约而提起诉讼,业主可向装修企业主张合法权益。
一、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起诉到法院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房屋装修后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按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负责一定期限的家装工程的维修工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先同装饰公司取得联系,把发生的质量问题向装饰公司说明,凡是由装饰公司所做的装修,都可以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具体下列问题可进行保修;由于季节温差造成的开裂、变形(包括饰面板、墙地砖、木材、成品等等);由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如水管漏水、电路短路等。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直接找到原施工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证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后,装饰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为用户换工换料,不可拖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