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态度依据的是
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态度依据的是辩证否定的原理。
对于传统文化中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落后的、腐朽的东西,必须“移风易俗”,自觉地加以改造或剔除。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近代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思想倾向:一是国粹派,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切都好,应该全盘肯定,并且不允许人们对之有任何怀疑与批判,否则就是数典忘祖,崇洋媚外;
二是西化派,采取虚无主义或取消主义的态度,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把它们统统斥为“封建、迷信、落后”乃至“反动”的东西,把近代中国的贫弱、落后等问题都归咎于传统文化,主张完全抛弃中华传统文化而全盘西化。
1. 面对传统文化,要辩证地认识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分辨其中的精华和糟粕。对于传统文化中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向上的内容,应该继续保持和发扬;对于传统文化中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落后的、腐朽的东西,必须加以改造和剔除。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继承,把握好文化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不断推陈出新,革故鼎新。
2. 具体地说:对那些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例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刚健有为精神;“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社会和谐”、“天下统一”的社会理想;等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精神的。
3. 对有些内容可抛弃其封建性的思想内核,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成为今天新文化建设有用的思想要素。如可以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转化古代的民本思想。又如,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思想,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
4. 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