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方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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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因为在 拆迁 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不透明、不公开,补偿标准不到位补偿过低等问题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但是因为缺少法律意识,不了解如果维权很难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所以请专业的 律师 帮助维权、设计维权方案,才会实现利益价值最大化。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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