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分数几乎与自然数一样古老.早在人类文化发明的初期,由于进行测量和均分的需要,引入并使用了分数.
在许多民族的古代文献中都有关于分数的记载和各种不同的分数制度.早在公元前2100多年,古代巴比伦人(现处
伊拉克一带)就使用了分母是60的分数.
公元前1850年左右的埃及算学文献中,也开始使用分数.
我国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年~前476年)的
《左传》中,规定了诸侯的都城大小:最大不可超过周文王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可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可超过九分之一.
秦始皇时代的历法规定:一年的天数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这说明:分数在我国很早就出现了,并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