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奖的评选程序
1.评选办公室对各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核,然后统一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除受理举报外,评议意见要提交评委会作参考。
2.定评评选程序和细则:
实到评委超过全体评委4/5方可评选。评委将分为若干小组分项目评议、讨论参评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淘汰筛选参评作品,评选出各评选项目一、二、三等候选作品。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各小组评选汇报后,集体评议、讨论各评选项目候选作品,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一、二等奖实行差额评选,差额数不少于设奖数额的20%。三等奖实行等额评选。一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2/3的赞成票,二、三等奖须获得实到评委半数以上的赞成票。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设奖数额,按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如最后一个出现并列时,须经全体评委再表决,得票多者获奖。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少于设奖数额,其空缺的设奖名额空缺不补。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中,每个刊播单位获一等奖不超过1个。
评选细则由评奖办公室根据当届参评作品等实际情况拟定,提交当届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3.评选结束后,评委名单、评选程序将随评选结果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和中华新闻报上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评选委员会委托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评委会决定。
4.核查工作结束并报经中宣部批准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2024-10-12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