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 我来答
土流集团
2017-10-28 · 土地流转就上土流网!
土流集团
土流集团以土地流转业务为原点,围绕个人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纵深化拓宽业务触角,提供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农村住宅、乡村服务、大数据AI、数字乡村建设等服务板块。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取得时间不同
1.土地承包权自取得该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
2.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依据是承包合同。
四、权利期限不同
1.承包权的起止时间是具有该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时起到该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丧失之日止。
2.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依据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以下两种:
①家庭方式承包的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是耕地三十年,草地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地经林业部批准可以延长;②其他方式承包合同的经营权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权利期限依据合同约定,其他土地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五、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六、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简而言之,承包权的得与失只与村集体成员资格有关。
2.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经营权,承包期内继承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
寂欢岭3138
高粉答主

2021-01-06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答主
回答量: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6万
展开全部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