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络小说会被鄙夷?
写在书上的小说和写在网络上的小说真的是体裁的差异?是质的差异?是作者对自己作品负责度的差异?然后再如某些评论所说,是读者群体的差异?是读者水平素质的差异?
如同古代读书人金贵一般,现在的所谓作家,文学家的称号之人也不是万千人之中能出一个,因为少,所以看起来就高端.
“现代网络文学一直饱受非议,至今为止还没有取得较为正统的地位,几乎所有的网络作品都在大多数人们的潜意识中被打上‘快餐文学’的标签。既然是快餐,那便只能充饥,谈不上美味,更说不上营养,更甚者会损害健康——所以很多自诩为正统的学者将网络文学贬得几乎一无是处,官方也在有意无意中迫使网络文学边缘化,我认为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曾几何时,我对于网络上的作品的最直观印象就是误人子弟。我看过许许多多名著,深受传统文化熏陶,最后难免陷入一种误区:只有经典才是好的,那些现在看起来很火网络作品都是经不住时间考验的。因为这个问题,我甚至还曾与自己的一个学生产生过争论。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学生对我说过的一句话:“老师,您没有真正静下心来去读一读这些优秀的网络作品,又怎么能妄下定论说它们都没有营养呢?”
后来我也去读一些网络文学,才突然发现它们中并非全部都是沙子,有些几乎堪称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它们丝毫不比官方宣扬的一些正统文学差。所以,我要为我当初的武断而道歉。”
“网络文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明清时期的通俗文学,再往前推的一些传奇小说、画本都有与其相类似的地方。不过我认为真正意义上具有现代性的通俗小说的产生是在民国时期,而新文化运动是使这种类型的通俗小说趋于边缘化的开端。
以网络文学中的言情小说为例,它的较为完整的前身是民国时期的“蝴蝶鸳鸯派”。他们大多写才子和佳人“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荫花下,像一对蝴蝶,一双鸳鸯”,并由此而得名。其实说实在的,那时候写的言情小说真的丝毫不比现在的言情小说差,通俗易懂,几乎可以说风靡半个民国。后来在新文化运动中,鲁迅胡适等人宣传的“新文学”强调文学的严肃性而逐渐忽略文学的娱乐性,文学要为政治服务——在一系列论争之后,“蝴蝶鸳鸯派”落败,从此名存实亡,甚至直到今天仍然受到正统文学的排挤,不可谓不是一种遗憾。”
“就我个人观点而言,我认为文学最重要的东西不是所谓‘文以载道’,而是在于反应社会生活,符合大众的审美趣味。古时候的《诗经》作为一种早期的文学形式,不也是劳动人民在日常生活的劳作中传唱而出的民歌么,唱出来的时候哪有想到那么多大道理啊?再比如如今很多老百姓辛苦劳作一天,晚上回来看一些书,如果通篇都晦涩难懂,又或者宣扬这样那样的大道理,他们还愿意去看吗?”
“存在即合理,这对于网络文学同样适用。我不否认一些网络小说形式单一,内容萎靡,情节反复,但也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大浪淘沙总有金子出现,我们不能某些渣滓而否认整个网络文学,那是盲目的自私的表现。”
“而且,只有网络文学真正的提升地位,才会有更多更优秀的作品产生,而不像现在这样闲暇时间放松心情读本网络书都会被人嘲笑。”
真心希望有那么一天,通俗易懂又不失文采的优秀网络作品能像金庸武侠小说那样收到不偏不倚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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