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的调研报告
关于环保的调研报告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为有力贯彻落实新《环保法》,5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周鸿、副巡视余继国的带领下,对2015年我区的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古溪镇苍栗养猪场、塘坝镇污水处理厂、寿桥镇观赏鱼养殖基地以及民丰化工、德邦防水、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如让厂等,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环保局、农委、经信委、工业园区等单位及古溪、塘坝、寿桥三个镇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环保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全市目标考核中首次被评为优秀。
(一)环保工作组织有力。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先后制定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年度计划、督查检查等文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目标渣察局考核。组织开展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成立了节能减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环保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环保设施持续改善。区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修建镇级和农村连片整治污水处理厂54个,新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5套,大力实施镇级污水管网建设,着力加强水环境保护。二是建成大中型沼气5处,联户沼气171处,户用沼气42281处,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5盏,修建垃圾池168个,配备垃圾箱(桶)2072个、垃圾收运车12辆、机动三轮车9辆,投入近2000万元实施畜禽养殖整治,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三是积极对上争取,获国家节能技改奖励资金3.14亿元,节能专项补助551万元,增加节能专项资金投入,有力推动了企业节能减排。四是投入410余万元,完成污染源监控分中心、应急指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有力提高了环境监管能力。
(三)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环保工作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污染防治。一是狠抓产业结构优化,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二是完成炫吉中绸10蒸吨每小时燃煤烟气脱硫改造,督促重点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完成2家砖瓦企业烟气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完成16个场镇煤改气工作,实行“智慧工地管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9天。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贷款2.03亿元,启动实施琼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对全区27个集中饮用水源地建立基础数据库,设立保护标志100余块,城区饮用水质合格率达100%。四是制定噪声整治方案,环保、公安、建委、文化、市政等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小没冲组,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噪声污染加强防治,进一步改善声环境。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4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平米,成功创建市级园林城市。
(四)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将环保准入作为招商引资的首要条件,从源头控制污染源。近两年,拒签污染重、环境安全隐患大的项目达24个,最为典型的就是拒签投资15亿的“金考拉”项目。二是严守环保跟踪关。注重日常监管,加强“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检查,利用环保投诉电话,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污染行为,一年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838件,处理率100%。三是严格环保执法关。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60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235万元。成功关停新华化工产生臭气的1.2.4车间,彻底解决10余年的城区臭气扰民问题;对新华化工等3家企业给予了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搬迁的处理,对东安钾肥、中防德邦等12家未批先建的企业勒令停止建设,并予以行政处罚;大力争取环保部、市环保局支持,成功取缔琼江河上游安岳境内的网箱养鱼700余口;关闭米心镇碎石场,整治上和镇德利、宏运2家碎石场,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环保意识薄弱,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发展、轻环保的观念仍然广泛存在,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过程中没有将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企业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重效益轻环保,超标和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公众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在保护自身权益时有所体现,但缺少参与意识和“大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的意识比较淡漠。
(二)环保监管未形成合力。环境保护涉及环保、农业、水务、建设、市政、工业园区等多个职能部门,一岗双责、部门联动等制度不健全,尚未形成“大环保”管理机制,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在处理具体环保问题上存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现象。如噪音污染、水污染、粉尘污染等,因污染程度、污染位置、污染源不同,监管的部门也不同,这些复杂的分工,看似细致明确,实则“都管又都不管”,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三)环保投入有待加强。近年来,我区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但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不能正常运行,污水收集率较低,收集率约40%。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成本高,费用大,如垃圾转运处置费、污水处理费等,一个镇动则就上百万,但目前镇级财政资金紧张,导致环保设施运行状态不佳。
(四)地下管网现状不容乐观。我区城区地下管网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管网直径小、材质为水泥管道、易塌陷、雨污没分流等问题,污水收集处理难。据了解,工业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20000方,目前园区正常排放污水量7000方左右,但每天收集处理的只有1500到2000方,下大雨后,收集处理量达10000方以上,说明存在管网雨污不分。相关部门在管网建设时统筹配合不够,各家建各家的,如老城东圣街,由于建设部门不同,建设管网口径大小不一致,位置高低不一致,管网形同虚设,导致污水横流。
(五)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一是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我区畜禽养殖总量大,养殖场多,且分散。虽然经过近年的养殖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目前生猪规模养殖场还有325个,10000只以上家禽规模养殖场34个,部分养殖场环保设施不完善,粪便、粪水严重污染土壤、水体、大气,有的已经渗透地下污染井水,群众投诉多,反映大。二是种植业污染大。据了解,我区年使用化肥3.37万吨,农膜1458吨,农药377吨,其中主要是疏菜基地使用量非常大。大量农药、农膜、化肥不科学使用,以及废弃、腐烂的疏菜,造成农业污染大。三是农村垃圾和污水随意丢弃、堆积和排放,严重影响农村环境。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考核,把环保知识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强化领导干部环保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综合决策能力,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把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做到环保从娃娃抓起,从身边抓起;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形成各方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共同促进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保障力度,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加大镇街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有效整合建委、农委、环保、市政等涉及到农村环境整治、环保设施投入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手研究探索分片区建设垃圾压缩站、处理场等环卫设施,减轻城区垃圾处理压力,减少镇街垃圾处理成本;针对全区镇街污水处理、环卫设备运行经费大、镇级财政困难等问题,努力通过财政资金、社会资金、项目资金等渠道,保障环保投入;加大城区地下管网建设力度,按标准科学新建,逐步改建,严格雨污分流。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综合防治。按照“责权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配合,增强部门环保意识,实现突击性检查和日常性监察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控制,推进能源企业技改,减少废水、废气和粉尘排放,对偷排偷放的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禁止人工运河周边洗衣、游泳、钓鱼等,确保饮用水源绝对安全;重视城区餐饮业、娱乐场所、建筑施工等油烟和噪声污染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予以控制和解决;转变农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引导科学使用农药、农膜、化肥等,最大限度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要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对环保设施不健全、不达标的予以取缔。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环保监督机制,实行“一岗双责”,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保,形成部门分工,齐抓共管局面;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准入关,从源头上消除环保隐患;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要明确治理要求,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治理到位,严控污染源扩大;加大对工业“三废”、畜禽养殖等环保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保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环保监测站和环境监管网络的作用,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关于环保的调研报告2: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期,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相关部门、街镇和园区及企业,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研了解了我区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2015年我区环境质量状况
1.区域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稳中向好。全年城区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为332天,比2014年增加9天,完成了市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3天以上的目标任务。全年空气中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073毫克/立方米、0.036毫克/立方米、0.026毫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Ⅱ级标准(低于0.1毫克/立方米、0.06毫克/立方米、0.08毫克/立方米),较2014年分别减少11.0%、34.5%、10.3%。地表水符合水域功能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安全,监测达标率为100%。綦河入境石门坎断面、出境北渡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各主要污染因子全部达标,特别是国控北渡断面总磷浓度下降明显,由2014年均值0.234毫克/升降至0.114毫克/升。蒲河入境温塘断面为Ⅳ类,蒲河汇入綦河寨溪大桥断面基本保持Ⅲ类标准,蒲河在綦江境内污染程度减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为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街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有了新进展。全年城区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质量较好,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6.4分贝、66.1分贝。全年未发生环境安全重特大事故。
2.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累计完成减排项目42个,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1.87%,比2010年下降8.09%;氨氮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4.77%,比2010年下降11.94%;二氧化硫比2014年上升6.2%,比2010年下降4.13%;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3.11%,比2010年下降8.01%,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年度减排和“十二五”减排任务。
(二)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领导重视,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积极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未来五年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綦江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全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全区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等文件,印发《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督查考核细则》,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街镇和部门的绩效目标考核,并配套建立季报制度、通报制度、联系制度,基本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基层环保工作能力建设。区政府制发了《进一步完善街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街镇机构职责和人员配置要求,为街镇统一配发环保执法设备,并采取协议委托的形式下放了部分环保监管和执法权,在街镇形成了有权有责、责权对等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