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哪个图书馆可以借书?
有陕西省图书馆、西安市图书馆等。
1、陕西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成立于1909年8月,是中国成立较早的公共图书馆之一,也是中国西部地区成立最早的公共图书馆。是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定的“国家一级图书馆”,是陕西省文明单位。
陕西省图书馆创建于1909年8月,最初名为陕西图书馆;1927年更名为陕西省立第一中山图书馆,1931年改名为陕西省立第一图书馆,1953年7月正式定名为陕西省图书馆,2001年9月30日陕西省图书馆新馆建成并且正式对外开放。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该图书馆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馆藏总量达507万余册(件),其中图书399万余册,古籍32万余册,报刊60.5万余册。
另有电子图书359万余册,视听文献、缩微制品等其他文献14.4万余册。年入藏新书20.6万余册,年订中外文印刷型报刊5000余种。
2、西安市图书馆
西安图书馆地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体五层局部六层,外观典雅简洁。
图书馆大楼内部有计算机网络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闭路电视、语音、中央空调等完善的综合智能系统,是一所读者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城市中心图书馆。
扩展资料:
借阅制度:
一、陕西省图书馆
1、办理外借手续须凭本人读者证,外文图书须凭参考读者证。不能代借,可以代还。
2、每次可借图书、期刊、光盘共4册,图书、光盘借期21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21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期刊借期15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15天(自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算)。
3、图书资料到期请尽快来馆办理还书手续。超期的中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1元滞纳金,外文书刊每天每册收取0.2元滞纳金。
4、老年读者(65周岁以上)、残疾读者,每次可借4册中文图书,借期60天,不予续借;每次可借4册中文期刊,借期21天,不予续借。如需代借,应书写委托证明,受托人办理代借手续时,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读者证和委托证明。
5、请爱护所借图书资料,不得撕页、污损、勾划、涂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私自携出,违者按"陕西省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6、借阅时,发现图书资料有破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做技术处理。还书时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上述赔偿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7、尽快交还图书馆,图书馆只收取少量的图书加工费用;如果您购买不到,图书馆将依据书刊出版年代和价格,按照陕西省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收取相应赔偿金。
二、西安市图书馆
1、西安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普通文献资料阅览、外借均免费。阅览图书无需办证,在各阅览室可直接阅览。如需外借图书,或在馆外远程使用馆藏数字资源,需办理《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
2、凡愿意遵守西安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以办理《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
3、《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图书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