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遇问题
我家人在大桥上骑自行车,被同向的小车从后面撞了,导致C1.C6右横突部骨折;C4棘突骨折.有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在院住45天后出院.出院医嘱:继续颈托外固定3个月...
我家人在大桥上骑自行车,被同向的小车从后面撞了,导致C1.C6右横突部骨折;C4棘突骨折.有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在院住45天后出院.出院医嘱:继续颈托外固定3个月.建议休息1年,避免颈部剧烈活动.加强营养饮食.一个月后门诊复查.继续予健骨.活血化瘀等治疗.现以出院三个月,颈托也以取下,去门诊后过后有脑震荡,骨质增生,带有时头晕现像,颈部活动受限.事故责任出出我方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此事曾与对方协商,但都以这事由保险理赔处理(说,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就给你多少了,对方肯定不会出一分钱的语气)知询问题是:
1.要求赔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医药费用是否合理,能赔多久的误工费;
2.是否可以做伤残等级赔偿.这种伤情是算重伤吗?应如何用法律手段是否有效;
3.如采用法律手段是否有效,具体该按何程序,费用方面又如何
个人诉讼行吗?请律师费用多少,胜诉后要求对方付律师费行吗?
我家人骑在机动车道上(因为那桥设计不合理所致,以发生好多起了)因从农村来不久,不明白所致. 展开
1.要求赔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医药费用是否合理,能赔多久的误工费;
2.是否可以做伤残等级赔偿.这种伤情是算重伤吗?应如何用法律手段是否有效;
3.如采用法律手段是否有效,具体该按何程序,费用方面又如何
个人诉讼行吗?请律师费用多少,胜诉后要求对方付律师费行吗?
我家人骑在机动车道上(因为那桥设计不合理所致,以发生好多起了)因从农村来不久,不明白所致.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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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说说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二、结合楼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依据回答楼主的问题
1 第一问中的要求完全合理,只要加害人有赔偿能力,就必须赔偿,暂时没有赔偿能力可以分期、延期赔偿。误工费用见: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构成残疾必须经过评残,自己是不能认定的。这种情况可以算是重伤了,但是几级重伤还是要鉴定机构来评判。不过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你省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作一下预测。
3如果协商和解工作不成功,且不能完全弥补损失,最好提起诉讼。
a 拟写起诉状
b 到被告人法院起诉,或者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c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就诊单据,实际花费的单据,受害人以及陪护人的工资证明
d 在诉讼中提起伤残鉴定(费用在案件终结后可能由被告承担)
e 最好聘请一位律师,处理好目前以及以后的工作
f 关于费用,看你起诉的数额,如果是50w以上,那诉讼费用大概要近2w,当然最后对方败诉后会由被告承担或者合理均摊;律师的费用,一般代理即可,是所要求标的额的3%左右。
还有疑问么?
补充:
个人诉讼完全可以。律师费用就看你起诉的标的大小了,当然也可以讨价还价的。也可以约定风险代理,胜诉后收费,但是那样的收费是比较高的,大概10%--20%左右,但是放心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二、结合楼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依据回答楼主的问题
1 第一问中的要求完全合理,只要加害人有赔偿能力,就必须赔偿,暂时没有赔偿能力可以分期、延期赔偿。误工费用见: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构成残疾必须经过评残,自己是不能认定的。这种情况可以算是重伤了,但是几级重伤还是要鉴定机构来评判。不过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下你省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作一下预测。
3如果协商和解工作不成功,且不能完全弥补损失,最好提起诉讼。
a 拟写起诉状
b 到被告人法院起诉,或者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c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就诊单据,实际花费的单据,受害人以及陪护人的工资证明
d 在诉讼中提起伤残鉴定(费用在案件终结后可能由被告承担)
e 最好聘请一位律师,处理好目前以及以后的工作
f 关于费用,看你起诉的数额,如果是50w以上,那诉讼费用大概要近2w,当然最后对方败诉后会由被告承担或者合理均摊;律师的费用,一般代理即可,是所要求标的额的3%左右。
还有疑问么?
补充:
个人诉讼完全可以。律师费用就看你起诉的标的大小了,当然也可以讨价还价的。也可以约定风险代理,胜诉后收费,但是那样的收费是比较高的,大概10%--20%左右,但是放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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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这些费用的合理的。2。应该算是重伤,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3。可以到被告居住地法院可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对方,1和2中的问题都可以拿到法院来解决。
首先你得写个诉状,里面要有明确的原告被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受伤的情况,公安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对方的赔偿情况及不给赔偿的情况。
然后就是你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给予什么样的赔偿以及要求赔偿多少,也可以要求对方在败诉的情况要负担诉讼费用。
然后等法院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你就可以在法庭上主张权利了。
3。可以到被告居住地法院可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对方,1和2中的问题都可以拿到法院来解决。
首先你得写个诉状,里面要有明确的原告被告,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受伤的情况,公安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对方的赔偿情况及不给赔偿的情况。
然后就是你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给予什么样的赔偿以及要求赔偿多少,也可以要求对方在败诉的情况要负担诉讼费用。
然后等法院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你就可以在法庭上主张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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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就你所讲的你的家人骑自行车在大桥上正常行驶而被后面的小车所撞伤;是这样的么?如果是这样的话,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干么你们要负次要责任?[这是现场有误,还是该名警察故意误认?]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到现场了么?若按常理推理来讲;在大桥上过车都应在减速的基础上缓慢行驶,不得超车;不得超速[一般在桥头都有相关警示标志]。就我个人认为该车理应负全责才是。[特别是同向行驶]也就是说对方涉嫌犯有违章驾驶[交通肇事罪];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2:我想你目前应要求从新作该事故的责任认定;
3:待责任认定后,你可以要求申请作事故的伤残医疗鉴定;至于你所说的有关费用对方应理应全部承担。
4:根据你所说的病况来看;最低可算轻伤以上。
5:根据《交通法》 《民法》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6:这样的事故你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呀,关于诉讼程序;这样吧,鉴于事关重大,我建议你最好请一名专业律师来帮你,这对你的案件会有很大益处的,你看呢。
祝你的家人早日康复,新春吉祥如意!!
1:就你所讲的你的家人骑自行车在大桥上正常行驶而被后面的小车所撞伤;是这样的么?如果是这样的话,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干么你们要负次要责任?[这是现场有误,还是该名警察故意误认?]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到现场了么?若按常理推理来讲;在大桥上过车都应在减速的基础上缓慢行驶,不得超车;不得超速[一般在桥头都有相关警示标志]。就我个人认为该车理应负全责才是。[特别是同向行驶]也就是说对方涉嫌犯有违章驾驶[交通肇事罪];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
2:我想你目前应要求从新作该事故的责任认定;
3:待责任认定后,你可以要求申请作事故的伤残医疗鉴定;至于你所说的有关费用对方应理应全部承担。
4:根据你所说的病况来看;最低可算轻伤以上。
5:根据《交通法》 《民法》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6:这样的事故你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呀,关于诉讼程序;这样吧,鉴于事关重大,我建议你最好请一名专业律师来帮你,这对你的案件会有很大益处的,你看呢。
祝你的家人早日康复,新春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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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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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按住院时间来算。医院证明,你母亲只住院一个月的话,那就赔偿一个月误工费;
2、牙齿应该仅属于轻伤,按轻伤类赔偿,可能不会很多;
3、采用法律手段肯定有效。程序1:请律师(费用与律师谈),由律师来操作。你们不会败诉的,诉讼费不用开了。只开支律师费就可以了。程序2:到事发地管辖范围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带好身份证及各类证明、证据,填好起诉书,在家等候通知开庭或法院调解即可。(证人很关键,到时要到庭作证!)
2、牙齿应该仅属于轻伤,按轻伤类赔偿,可能不会很多;
3、采用法律手段肯定有效。程序1:请律师(费用与律师谈),由律师来操作。你们不会败诉的,诉讼费不用开了。只开支律师费就可以了。程序2:到事发地管辖范围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带好身份证及各类证明、证据,填好起诉书,在家等候通知开庭或法院调解即可。(证人很关键,到时要到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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