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 8 = 7.25,解题过程如下:
扩展资料:
除法的运算性质:
1、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2、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3、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除法的分类:
1、除法中,如果被除数除以除数,所得的商都是自然数而没有余数,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和商是被除数的因数。
2、我们将一个合数分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样的几个质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