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的五大特征是什么?
信息安全的五大特征是:
1、完整性
指信息在传输、交换、存储和处理过程保持非修改、非破坏和非丢失的特性,即保持信息原样性,使信息能正确生成、存储、传输,这是最基本的安全特征。
2、保密性
指信息按给定要求不泄漏给非授权的个人、实体或过程,或提供其利用的特性,即杜绝有用信息泄漏给非授权个人或实体,强调有用信息只被授权对象使用的特征。
3、可用性
指网络信息可被授权实体正确访问,并按要求能正常使用或在非正常情况下能恢复使用的特征,即在系统运行时能正确存取所需信息,当系统遭受攻击或破坏时,能迅速恢复并能投入使用。可用性是衡量网络信息系统面向用户的一种安全性能。
4、不可否认性
指通信双方在信息交互过程中,确信参与者本身,以及参与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同一性,即所有参与者都不可能否认或抵赖本人的真实身份,以及提供信息的原样性和完成的操作与承诺。
5、可控性
指对流通在网络系统中的信息传播及具体内容能够实现有效控制的特性,即网络系统中的任何信息要在一定传输范围和存放空间内可控。除了采用常规的传播站点和传播内容监控这种形式外,最典型的如密码的托管政策,当加密算法交由第三方管理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可控执行。
信息安全的原则:
1、最小化原则:受保护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被共享,履行工作职责和职能的安全主体,在法律和相关安全策略允许的前提下,为满足工作需要。
仅被授予其访问信息的适当权限,称为最小化原则。敏感信息的“知情权”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满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种限制性开放。可以将最小化原则细分为知所必须和用所必须的原则。
2、分权制衡原则:在信息系统中,对所有权限应该进行适当地划分,使每个授权主体只能拥有其中的一部分权限,使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如果一个授权主体分配的权限过大,无人监督和制约,就隐含了“滥用权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隐患。
3、安全隔离原则:隔离和控制是实现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而隔离是进行控制的基础。信息安全的一个基本策略就是将信息的主体与客体分离,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主体对客体的访问。
在这些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人们在生产实践过程中还总结出的一些实施原则,他们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和扩展。
2020-12-16 · 百度认证:陕西新华电脑软件培训学校官方账号
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需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信息安全本身包括的范围很大,其中包括如何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至安全系统,如UniNAC、DLP等,只要存在安全漏洞便可以威胁全局安全。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
信息安全学科可分为狭义安全与广义安全两个层次,狭义的安全是建立在以密码论为基础的计算机安全领域,早期中国信息安全专业通常以此为基准,辅以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与编程等方面的内容;广义的信息安全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从传统的计算机安全到信息安全,不但是名称的变更也是对安全发展的延伸,安全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将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相结合的产物。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金融等领域的信息安全高级专门人才。
2021-12-23 · 百度认证:北京一天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教育领域创作者
第一、保密性
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用户、实体或者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保密性是指网络中的信息不被非授权实体获取与使用。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国家机密,也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商业机密或者工作机密,还包括个人信息。人们在应用网络时很自然地要求网络能够提供保密性服务,而被保密的信息既包括在网络中传输的信息,也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
第二、完整性
数据未授权不能进行改变的特性。即信息存储或传输过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坏或丢失的特性。数据的完整性是指保证计算机系统上的数据和信息处于一种完整和未受损害的状态,这就是说数据不会因为有意或者无意的事件而被改变或丢失。除了数据本身不能被破坏外,数据的完整性还要求数据的来源具有正确性和可信性,也就是说需要首先验证数据是真实可信的,然后再验证数据是否被破坏。
第三、可用性
可用性是指对信息或资源的期望使用能力,即可授权实体或用户访问并按要求使用信息的特性。简单来说,就是保证信息在需要时能为授权者所用,防止由于主客观因素造成的系统拒绝服务。比如网络环境下的拒绝服务、破坏网络和有关系统的正常运行都属于对可用性的攻击。
第四、可控性
可控性是人们对信息的传播路径、范围及其内容所具有的控制能力,即不允许不良内容通过公共网络进行传输,使信息在合法用户的有效掌控之中。
第五、不可抵赖性
也就是所谓的不可否认性。在信息交换过程中,确信参与方的真实统一性,即所有参与者都不能否认和抵赖曾经完成的操作或者承诺。简单来说,就是发送信息方不能否认发送过信息,信息的接收方不能否认接收过信息。
指信息在传输、交换、存储和处理过程保持非修改、非破坏和非丢失的特性,即保持信息原样性,使信息能正确生成、存储、传输,这是最基本的安全特征。
2.保密性
指信息按给定要求不泄漏给非授权的个人、实体或过程,或提供其利用的特性,即杜绝有用信息泄漏给非授权个人或实体,强调有用信息只被授权对象使用的特征。
3.可用性
指网络信息可被授权实体正确访问,并按要求能正常使用或在非正常情况下能恢复使用的特征,即在系统运行时能正确存取所需信息,当系统遭受攻击或破坏时,能迅速恢复并能投入使用。可用性是衡量网络信息系统面向用户的一种安全性能。
4.不可否认性
指通信双方在信息交互过程中,确信参与者本身,以及参与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同一性,即所有参与者都不可能否认或抵赖本人的真实身份,以及提供信息的原样性和完成的操作与承诺。
5.可控性
指对流通在网络系统中的信息传播及具体内容能够实现有效控制的特性,即网络系统中的任何信息要在一定传输范围和存放空间内可控。除了采用常规的传播站点和传播内容监控这种形式外,最典型的如密码的托管政策,当加密算法交由第三方管理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可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