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政府应当为企业、社会提供的经济性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五条:
第一,政府通过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第二,提出科学的中长期规划,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第三,政府通过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持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四,经济信息是最重要的经济性公共服务,政府要及时、公开地向全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
第五,政府要为全社会提供水、电、气、交通等最基本的基础设施。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