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东西报警警察一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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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盗窃行为是以涉案金额来定性的。涉案金额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 就是刑事案件,达不到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就以治安案件处理。你说的情况,应当按治安案件处理。超市当时没有报警,记下你的身份证号,也没有用。以后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盗窃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 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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