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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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我看的是张经浩译本,总的感觉文字表达原意的能力比最早的王科一、孙致礼译本不敢相比。比如:心境柔和与心性柔和,还有什么作风优雅与举止优雅,哪个更适合国人看确实是需要看人物的层次的。我更喜欢张致礼的。这是一,还有奥斯丁这本小说的头十章就堆列整片对白,还有点乱,不看对话关系和认真辨别还真有些话分不清是谁说的。也可能是作者年轻经验不足的原因,再就是译者找不到合适的用词逻辑,还有点像生活流水账。尤其是第七章中宾利给朋友简的信,内容上语言生硬、条理不清,难以让我理解。后面简的回信还好一些。看来名著也需要炒作,据译者说奥斯丁写的《爱玛》水平更能征服小说专业评论家。
不过我也发现人物性格描写直白、典型的句子,比如写男主人公达西个性特征:傲慢、不合群、爱挑剔。但达西的观点也很鲜明:“表面的谦虚并不可靠,它常常是言不由衷,有时候又是一种间接的吹捧。”(第十章)这也算本书中以傲慢的态度对偏见的一种讽刺。句子不算精彩,但人性的逻辑正确。再如说:宾利,你再住一个星期吧,你也许不走了。“他再说一句话你还会住一个月”(第十章)这句话揭示了人性假客套的虚伪,俗人之性情跃然纸上。再写:如果一个人“不是又高又大,对他的敬重必然减少一半”的说法也是俗人的见解。显然不符合正确认知逻辑。在十一章中达西还道出了一些有嫉妒心,又内心猥琐的人的心态:“再聪明的人,再优秀的人也会成为某些人的笑柄,某些人活着就是为了看人笑话。”我以为潜台词就是说:不妒忌才是真善良。作者通过一对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对白还表达了人之间真善良的标准:不要动不动就怨恨别人,更不能有意曲解别人。
我看十三章之后,感觉小说才真正进入耍文笔功夫的段落。表现在班纳特(主人公伊丽莎白的父亲)的外甥给他的一封信,明显是正统书信格式,文辞翻译还有点文言文味道。对白也明显少了许多,增加了人物描写和心理分析。班纳特的外甥在一个教区当牧师,受到一个叫刘易斯.德伯格的爵爷夫人青睐,对其女儿的描写是这样的:大家秀色,身体虚弱,怎么看都像林黛玉的境况。但是没有接续更细致的描写。在我看来也算遗憾之处。之后连篇累牍在景物、人物、情节的描写上极其细腻,反映了作者对事物极强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语言的逻辑力量也不断彰显。尤其是对不同层次的人物性格中表现不同风格的傲慢均扩大篇幅和展现文字力量逐一描绘。有当个小牧师就自以为是,愚奋、虚伪又是得意洋洋的马屁精,给人傲慢与卑屈、傲气与谦逊兼而有之的柯林斯;也有言辞不凡、巧舌如簧,好搬弄是非又貌似公允,专骗女孩感情的威科姆。整个第十六章用了七页描述了威科姆与伊丽莎白的对话,也是整书篇幅最多的。文中威科姆带有阴暗心理的说教几乎竭尽之能事,夹杂诬陷、贬低、谩骂,差点把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带入泥坑。聪明的女人都最后识破了威科姆的道貌岸然,避开了以后可能的婚姻不幸。只有伊丽莎白的妹妹迪莉娅只看外表、图虚荣,最后上了威科姆的当。还是性情率真、思维严谨、喜欢独处又倍遭非议和众人误解的主人公达西赢得了美丽贤惠的主人公伊丽莎白的爱情。
书中有个人物出场时间很早,但是说她的文字并不多,在第二十五章中开头,重在地二十六章,收尾二十七章,一个有智慧、和善且坦诚,在晚辈孙男娣女面前很受欢迎的加德纳夫人明确对伊丽莎白说:选对象要慎重,不能凭感觉和看表面。在后面伊丽莎白给这位舅母的回信中表达了醒悟和接受了规劝。信中说:“英俊的年轻人和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一样,得有生活的依靠。”这种观点其实就是复述她舅妈的观点,也是伊丽莎白既表达对长辈意见的尊重,也反映出她的成熟,也道出组建家庭的基础条件,不要单纯为爱而成家。这和柏拉图的爱情与家庭观一脉相称。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年轻人大都纠结于此,当今社会也是一样。
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的恋爱过程是这本书的主线,伊丽莎白给人的印象活泼可爱,有文化思想,接受能力强,但是对爱情也是容易犯年轻人好冲动的毛病;对一向傲视一切的达西来说,开始并没注意伊丽莎白这个小女孩,只不过在人们议论伊丽莎白时,在他看来长相一般,稍出众,也标致,也是恍然间发现伊丽莎白的眼睛很诱人,越看越感觉她心地明亮。还发现由于伊丽莎白还处于一般女孩蒙觉时期,一时很难识破威科姆生活放荡、行为不轨的本性,因而达西开始向伊丽莎白主动进攻,一方面道破威科姆的人性特征,同时勇敢地向伊丽莎白射出丘比特之箭。当伊丽莎白真正看清威科姆嘴脸的时候,也对“偏见”这一主题在人性上摆明了逻辑演变关系。我认为作者在这里通过讲故事无意中给人们一个提示:表面的光华背后未必就是真实的经济和道德背景。而真实的经济和道德背景往往会在流水账式的平凡生活中一点一滴演绎出来,如果没有观察和辨析能力,很容易感情上受骗,行为上也易受蛊惑和盲从。
这本书写于十八世纪末与十九世纪初夜,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启蒙时期,蒸汽机技术和产业链已经成熟,从手工业到机器时代开始实现过度,在英国这个地方的普通家庭中也感受到了商业时代的来临。作者通过几对年轻人的相爱过程描述,反映了那个时期的家庭观、爱情观与经济地位的密切关系。一万英镑就是大款了,一个男人如果有这点钱到了一个小村庄就能引来无数女孩的追逐,以及众家庭的关注。经济关系引起的波澜会引发社会各家庭成员之间、民间意识形态上的思想博弈。传统到现代,诱惑加理智,欺骗加诚信,无不从这本书中找到当时社会的缩影。表面看起来奥斯丁是个喜欢把自己的观察和体会积极地写下来的成年女性,写小说是是爱好,体现的是她本人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岂不然,也是她无意中在工业革命向全球涌起的大潮中被裹挟冲到世界文学前头的一个标识性事件。她的文章不是很严谨,且琐碎、我再重复一遍,就是像流水账。如果写这样的小说也能走出世界,我相信中国人的历史小说绝不输任何世界名著。在我看来,类似这种西方推崇的语言表达方式无法和中国文学名著相比,信手随意拿一本比较,都不是一个档次,但是外国的就是能名列全球文学史的前茅。很汗颜,这是需要我们国人需要思考的。
据说《傲慢与偏见》出书一开始并不是这个名字,因而出版商不接,除了奥斯丁的父亲,朋友圈、家人也无人问津。在本书译者序中说是源于后来写的一本《理智与情感》成名后才使人关注。这前后就是17年,这两本书写作时间前后差三年。
要说这本译著中写的最好的还是翻译家张经浩的《译本序》,看完后就感觉除了学习小说的写作技巧和故事的编排关系外,再没什么看头了。都不过是唠嗑、家常话和讲一些民间故事。
奥斯丁去世才42岁,她得的是一种名叫阿迪生的病,也叫“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症状是**性低血压、全身乏力,皮肤变褐色。中医叫黧黑病,多发女性,目前原因不明。
我看的是张经浩译本,总的感觉文字表达原意的能力比最早的王科一、孙致礼译本不敢相比。比如:心境柔和与心性柔和,还有什么作风优雅与举止优雅,哪个更适合国人看确实是需要看人物的层次的。我更喜欢张致礼的。这是一,还有奥斯丁这本小说的头十章就堆列整片对白,还有点乱,不看对话关系和认真辨别还真有些话分不清是谁说的。也可能是作者年轻经验不足的原因,再就是译者找不到合适的用词逻辑,还有点像生活流水账。尤其是第七章中宾利给朋友简的信,内容上语言生硬、条理不清,难以让我理解。后面简的回信还好一些。看来名著也需要炒作,据译者说奥斯丁写的《爱玛》水平更能征服小说专业评论家。
不过我也发现人物性格描写直白、典型的句子,比如写男主人公达西个性特征:傲慢、不合群、爱挑剔。但达西的观点也很鲜明:“表面的谦虚并不可靠,它常常是言不由衷,有时候又是一种间接的吹捧。”(第十章)这也算本书中以傲慢的态度对偏见的一种讽刺。句子不算精彩,但人性的逻辑正确。再如说:宾利,你再住一个星期吧,你也许不走了。“他再说一句话你还会住一个月”(第十章)这句话揭示了人性假客套的虚伪,俗人之性情跃然纸上。再写:如果一个人“不是又高又大,对他的敬重必然减少一半”的说法也是俗人的见解。显然不符合正确认知逻辑。在十一章中达西还道出了一些有嫉妒心,又内心猥琐的人的心态:“再聪明的人,再优秀的人也会成为某些人的笑柄,某些人活着就是为了看人笑话。”我以为潜台词就是说:不妒忌才是真善良。作者通过一对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对白还表达了人之间真善良的标准:不要动不动就怨恨别人,更不能有意曲解别人。
我看十三章之后,感觉小说才真正进入耍文笔功夫的段落。表现在班纳特(主人公伊丽莎白的父亲)的外甥给他的一封信,明显是正统书信格式,文辞翻译还有点文言文味道。对白也明显少了许多,增加了人物描写和心理分析。班纳特的外甥在一个教区当牧师,受到一个叫刘易斯.德伯格的爵爷夫人青睐,对其女儿的描写是这样的:大家秀色,身体虚弱,怎么看都像林黛玉的境况。但是没有接续更细致的描写。在我看来也算遗憾之处。之后连篇累牍在景物、人物、情节的描写上极其细腻,反映了作者对事物极强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语言的逻辑力量也不断彰显。尤其是对不同层次的人物性格中表现不同风格的傲慢均扩大篇幅和展现文字力量逐一描绘。有当个小牧师就自以为是,愚奋、虚伪又是得意洋洋的马屁精,给人傲慢与卑屈、傲气与谦逊兼而有之的柯林斯;也有言辞不凡、巧舌如簧,好搬弄是非又貌似公允,专骗女孩感情的威科姆。整个第十六章用了七页描述了威科姆与伊丽莎白的对话,也是整书篇幅最多的。文中威科姆带有阴暗心理的说教几乎竭尽之能事,夹杂诬陷、贬低、谩骂,差点把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带入泥坑。聪明的女人都最后识破了威科姆的道貌岸然,避开了以后可能的婚姻不幸。只有伊丽莎白的妹妹迪莉娅只看外表、图虚荣,最后上了威科姆的当。还是性情率真、思维严谨、喜欢独处又倍遭非议和众人误解的主人公达西赢得了美丽贤惠的主人公伊丽莎白的爱情。
书中有个人物出场时间很早,但是说她的文字并不多,在第二十五章中开头,重在地二十六章,收尾二十七章,一个有智慧、和善且坦诚,在晚辈孙男娣女面前很受欢迎的加德纳夫人明确对伊丽莎白说:选对象要慎重,不能凭感觉和看表面。在后面伊丽莎白给这位舅母的回信中表达了醒悟和接受了规劝。信中说:“英俊的年轻人和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一样,得有生活的依靠。”这种观点其实就是复述她舅妈的观点,也是伊丽莎白既表达对长辈意见的尊重,也反映出她的成熟,也道出组建家庭的基础条件,不要单纯为爱而成家。这和柏拉图的爱情与家庭观一脉相称。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年轻人大都纠结于此,当今社会也是一样。
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的恋爱过程是这本书的主线,伊丽莎白给人的印象活泼可爱,有文化思想,接受能力强,但是对爱情也是容易犯年轻人好冲动的毛病;对一向傲视一切的达西来说,开始并没注意伊丽莎白这个小女孩,只不过在人们议论伊丽莎白时,在他看来长相一般,稍出众,也标致,也是恍然间发现伊丽莎白的眼睛很诱人,越看越感觉她心地明亮。还发现由于伊丽莎白还处于一般女孩蒙觉时期,一时很难识破威科姆生活放荡、行为不轨的本性,因而达西开始向伊丽莎白主动进攻,一方面道破威科姆的人性特征,同时勇敢地向伊丽莎白射出丘比特之箭。当伊丽莎白真正看清威科姆嘴脸的时候,也对“偏见”这一主题在人性上摆明了逻辑演变关系。我认为作者在这里通过讲故事无意中给人们一个提示:表面的光华背后未必就是真实的经济和道德背景。而真实的经济和道德背景往往会在流水账式的平凡生活中一点一滴演绎出来,如果没有观察和辨析能力,很容易感情上受骗,行为上也易受蛊惑和盲从。
这本书写于十八世纪末与十九世纪初夜,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启蒙时期,蒸汽机技术和产业链已经成熟,从手工业到机器时代开始实现过度,在英国这个地方的普通家庭中也感受到了商业时代的来临。作者通过几对年轻人的相爱过程描述,反映了那个时期的家庭观、爱情观与经济地位的密切关系。一万英镑就是大款了,一个男人如果有这点钱到了一个小村庄就能引来无数女孩的追逐,以及众家庭的关注。经济关系引起的波澜会引发社会各家庭成员之间、民间意识形态上的思想博弈。传统到现代,诱惑加理智,欺骗加诚信,无不从这本书中找到当时社会的缩影。表面看起来奥斯丁是个喜欢把自己的观察和体会积极地写下来的成年女性,写小说是是爱好,体现的是她本人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岂不然,也是她无意中在工业革命向全球涌起的大潮中被裹挟冲到世界文学前头的一个标识性事件。她的文章不是很严谨,且琐碎、我再重复一遍,就是像流水账。如果写这样的小说也能走出世界,我相信中国人的历史小说绝不输任何世界名著。在我看来,类似这种西方推崇的语言表达方式无法和中国文学名著相比,信手随意拿一本比较,都不是一个档次,但是外国的就是能名列全球文学史的前茅。很汗颜,这是需要我们国人需要思考的。
据说《傲慢与偏见》出书一开始并不是这个名字,因而出版商不接,除了奥斯丁的父亲,朋友圈、家人也无人问津。在本书译者序中说是源于后来写的一本《理智与情感》成名后才使人关注。这前后就是17年,这两本书写作时间前后差三年。
要说这本译著中写的最好的还是翻译家张经浩的《译本序》,看完后就感觉除了学习小说的写作技巧和故事的编排关系外,再没什么看头了。都不过是唠嗑、家常话和讲一些民间故事。
奥斯丁去世才42岁,她得的是一种名叫阿迪生的病,也叫“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症状是**性低血压、全身乏力,皮肤变褐色。中医叫黧黑病,多发女性,目前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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