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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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要求承租人退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要求承租人退廉租房需要的条件有: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乌鲁木齐廉租房政:
乌鲁木齐廉租房政策有哪些?《乌鲁木齐廉租房政策,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货币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二)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享受低保待遇或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一年以上;家庭为一人一户的,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低保家庭以低保证记载成员为准)。
实物配租优先安排有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危房等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三)租金核减:是指按政府规定,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家庭现承租的住房为公有住房。首府正式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请范围。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将我市度保障性住房收入申请标准及住房申请标准公布如下:
1、度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650元以下(含650元)。
2、度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530元以下(含1530元)。
3、度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530元以下(含1530元)。
4、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法律依据
《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要求承租人退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要求承租人退廉租房需要的条件有: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乌鲁木齐廉租房政:
乌鲁木齐廉租房政策有哪些?《乌鲁木齐廉租房政策,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乌鲁木齐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货币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二)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享受低保待遇或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一年以上;家庭为一人一户的,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低保家庭以低保证记载成员为准)。
实物配租优先安排有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居住危房等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三)租金核减:是指按政府规定,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家庭现承租的住房为公有住房。首府正式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请范围。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将我市度保障性住房收入申请标准及住房申请标准公布如下:
1、度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650元以下(含650元)。
2、度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530元以下(含1530元)。
3、度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530元以下(含1530元)。
4、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法律依据
《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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