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异地住院,需自个人先垫付,后到社保局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一、异地医保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
具体报销条件按照本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异地医保报销资料
1、社会保障卡;
2、有效身份证,例如身份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其它所需资料。
不同地方报销资料不同,具体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执行。
三、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四、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符合异地转诊条件,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含参保人员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转往其它医疗机构),或符合急诊、急救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备案手续的,在异地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如下: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40%;退休人员为25%;
2、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残疾人为6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为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