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有大写吗。?
拼音有大小写。
汉语拼音大写的规则:
一、人名的拼音要求姓和名的首字母分别大写,双姓两个字首字母都大写。简单来理解,就是不管姓多少个字、名多少个字,姓名的最前面两个字的拼音,要用大写的拼音。其中,“小李”、“小明”、“老李”、“老赵”、“大李”等等,也被视为“姓名”,前面两个字的拼音首字母要大写。
二、专有名词第一个字的拼音首字母要大写。比如“孔子”、“包工”、“西施”,第一个字的拼音的首字母,就应该大写。
三、专有地名也需要大写拼音,使用规则参考:Běijīnɡ Shì(北京市) Héběi Shěnɡ(河北省)。
四、句子的开头的第一个字的拼音首字母要大写,另外,诗歌的标题中,每个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的拼音首字母要大写。
五、多个专有名词组合的专有名词,每个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的拼音首字母要大写形式,比如Guānɡmínɡ Rìbào(光明日报)。
六、某些特殊的场合,可以全部大写,比如XIANDAI HANYU CIDIAN。
七、词语用拼音缩写不仅要加小点,还要大写,比如国家标准,缩写为G.B.。
扩展资料: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颁布的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
1958年2月11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1982年,成为国际标准ISO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部分海外华人地区如新加坡在汉语教学中采用汉语拼音。
2008年9月,中国台湾地区确定中文译音政策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涉及中文音译的部分,都将要求采用汉语拼音,自2009年开始执行。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GB/T 16159-2012。国家技术监督局2012-06-29批准、发布,2012-10-01实施 。
这个基本规则,是在1982年开始草拟,并于1984年10月经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批准发表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试用稿)》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订而成的。
在制订和修订过程中,参考了过去各方面个人和集体草拟的正词法规则,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来出版的各种拼音读物,各种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基础并以词为拼写单位的词书,各种信息处理用的汉语拼音分词连写的实践经验。
同时,还广泛听取了各方面人士的意见,邀请教育界,出版界,信息界和语文界的专家,学者进行了讨论,并与有关单位协作,进行了10万多词的拼写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