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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袜子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实际上现在莫西干族依然存在,该片使得很多人相信现在莫西干族已经绝了,其实不然。 国内对这个莫西干有个的翻译错误,就是2002年世界杯时小贝的发型,小贝的莫西干头引起了新的莫西干发型热。但是其实我们看到电影中的莫西干人并没有留那种发型。两边低中间立起来的发型英文对应的是Mohawk ,翻译过来应该是摩霍克,也是印第安的比较闻名的一族。可能音译的原因导致的错误。《与狼共舞》中的印第安族是苏族。目前世界上印第安人口大约为3200万,北美地区约80万。这点还是希望大家铭记,一群人们歌颂的东西,也许使另一群人受到了极大地伤害。
作者简介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于一七八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伯林顿。一年后,他父亲威廉·库柏法官,把他带到纽约州中部奥茨高湖畔的库柏镇。这儿有他父亲的一大片新开发地。库柏的父亲威廉法官,是英国教友派教徒的后裔,是当地的大地主,曾两度任国会议员。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派,他的思想和社会地位对库柏有一定的影响。库柏的母亲伊丽莎白·费尼莫尔是瑞典人。在十三个兄弟姐妹中,库柏排行十二。他在库柏镇一直生活到十二岁。镇子附近未开发地上残存的印第安人以及关于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促使他日后第一个在长篇小说中采用印第安题材。一八○一年,父亲把他送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圣彼得牧师家学习,为进入耶鲁大学做准备。十三岁时,库柏转到耶鲁上学,读到第三学年,因违犯校规被开除。据说当时他试图把炸药放入锁孔来打开他朋友的房门。 一八○六年十月,库柏在一艘商船上当了水手,随船去欧洲,做了十一个月的海上航行。一八○八年一月,他加入海军,做见习士官。一八○九年十一月,他开始任海军军官,从海军准尉直至升任为海军上尉。一八一○年,他请了一年长假,在假期中结了婚。一八一一年,库柏自海军退役。这五六年的海上生涯,为他后来写海上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库柏的妻子苏珊·狄兰色,出身于纽约州著名的大地主家庭,父母在威契斯特县拥有大片土地。婚后,库柏就和妻子定居威契斯特,有时则住在库柏镇,过着乡绅生活,直到一八二二年迁往纽约。他在威契斯特,听到不少关于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这又为他创作革命历史小说提供了素材。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袜子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最后以一场大厮杀而告终。表面看来,这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我们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我们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实际上现在莫西干族依然存在,该片使得很多人相信现在莫西干族已经绝了,其实不然。 国内对这个莫西干有个的翻译错误,就是2002年世界杯时小贝的发型,小贝的莫西干头引起了新的莫西干发型热。但是其实我们看到电影中的莫西干人并没有留那种发型。两边低中间立起来的发型英文对应的是Mohawk ,翻译过来应该是摩霍克,也是印第安的比较闻名的一族。可能音译的原因导致的错误。《与狼共舞》中的印第安族是苏族。目前世界上印第安人口大约为3200万,北美地区约80万。这点还是希望大家铭记,一群人们歌颂的东西,也许使另一群人受到了极大地伤害。
作者简介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于一七八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生在新泽西州的伯林顿。一年后,他父亲威廉·库柏法官,把他带到纽约州中部奥茨高湖畔的库柏镇。这儿有他父亲的一大片新开发地。库柏的父亲威廉法官,是英国教友派教徒的后裔,是当地的大地主,曾两度任国会议员。他在政治上属于联邦派,他的思想和社会地位对库柏有一定的影响。库柏的母亲伊丽莎白·费尼莫尔是瑞典人。在十三个兄弟姐妹中,库柏排行十二。他在库柏镇一直生活到十二岁。镇子附近未开发地上残存的印第安人以及关于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促使他日后第一个在长篇小说中采用印第安题材。一八○一年,父亲把他送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在圣彼得牧师家学习,为进入耶鲁大学做准备。十三岁时,库柏转到耶鲁上学,读到第三学年,因违犯校规被开除。据说当时他试图把炸药放入锁孔来打开他朋友的房门。 一八○六年十月,库柏在一艘商船上当了水手,随船去欧洲,做了十一个月的海上航行。一八○八年一月,他加入海军,做见习士官。一八○九年十一月,他开始任海军军官,从海军准尉直至升任为海军上尉。一八一○年,他请了一年长假,在假期中结了婚。一八一一年,库柏自海军退役。这五六年的海上生涯,为他后来写海上小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库柏的妻子苏珊·狄兰色,出身于纽约州著名的大地主家庭,父母在威契斯特县拥有大片土地。婚后,库柏就和妻子定居威契斯特,有时则住在库柏镇,过着乡绅生活,直到一八二二年迁往纽约。他在威契斯特,听到不少关于独立战争时期的故事,这又为他创作革命历史小说提供了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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