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什么人被称为“格格”?什么人称“公主”?
首先在努尔哈赤未建立大金的时候,女真人称呼自家的女儿都可以格格相称。但是在努尔哈赤建立大金后,格格一称开始慢慢变的仅限于贵族女子所用,比如在后金时期,大汗和贝勒所生之女可称格格,亦或着大汗和贝勒没有名分的妻妾也可称为格格。可以说此时格格的称呼并不固定,只是限制了平民女子的使用,但是并未限制贵族女子的使用,在那个时候贵族的女儿和没有名分的妻妾都可称“格格”。而此时的后金并未出现“公主”的称呼,所以无法比较其区别如何。
直到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并登基称帝,开始全面效仿明朝建立政权的时候,“公主”一称才正式出现。而此时也开始明文规定了从此之后满清皇室之女皆称“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而“格格”一称遂成为了王公贵胄之女的专属封号,但是此时的格格一称还并未多细致,那个时候不管是亲王的女儿,还是郡王的女儿,亦或贝勒的女儿,都称为“格格”。不过此时“公主”与“格格”的区别却显现出来的,那就是公主是皇帝女儿的称号,而格格是王公贵胄女儿的称号。
而到了顺治十五年,顺治帝还将“格格”的称号细分到了五个等级,即亲王之女为“和硕格格”、世子及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为“多罗格格”、固山贝子之女为“固山格格”和镇国公、辅国公之女为“格格”,而自镇国将军之下的女儿皆不可称格格,只能称宗女。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格格的使用变得更加的严格,在顺治之前只要是王宫贵胄都可使用“格格”的称号,但是到了顺治十五年之后,能够使用“格格”称号的只有满清辅国公以上的所生的女儿才可,而镇国将军以下的所有的女儿皆不得称“格格”,自此清朝格格的封号赐予始成定制。那么此时的“公主”和“格格”的区别就是公主依然指的是皇帝女儿的称号,而格格指的却是辅国公以上爵位的人所生的女儿的称号。
但是在清朝“公主”和“格格”还有一个区别,那就是“格格”在清朝还可作为非正式称号来使用,而公主则不可。在清朝“格格”有时候还被用于对一些身份特别尊贵的女性的尊称,且这个女子不是王公贵胄之女,比如在康熙时期,曾经抚养过康熙的苏麻喇姑就被人尊称为“苏麻喇额涅格格”。同时在清朝一般情况下除了辅国公爵位以上所生的嫡长女会在十岁的时被赐予“格格”的封号,其他的次女有时候并不会那么早就给予封号,那么这个时候在平常的日子,她们也会被人称为“格格”,但这只是尊称,并不是正式的封号。此外,在清朝还有一类人也可称“格格”,那就是清朝亲王的妾,她们有时候也会被称格格,这类人地位一般是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比如《清史稿》中关于孝圣宪皇后的记载中就有这么一段话“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
所以说总的来说“格格”的称号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严格,它的定位并不明确,而“公主”的称号在清朝却是被固定下来的,那就是只能是皇帝所生的女儿才可这么称呼。不似“格格”那般可以用在很多的女子身上,比如王公贵胄之女、地位尊贵的女子和亲王的妾等等,总之就是没有像“公主”那么的严格。而这也许就是清朝“公主”和“格格”最本质的区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