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邓小平( )构想获得巨大成功。
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香港回归后的事实说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非常成功。
一国两制的原则:
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地区之中,其一以中国大陆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民主集中制制度, 其二在香港、澳门皆不实行社会主义,主权移交后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并可以享有除国防和外交之外的事务来高度自治及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称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例如香港对外事务方面,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名义参与国际事务与体育盛事,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等成为成员之一,而香港与澳门两者的基本法是有所不同,如澳门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没有决策权。
“一国两制”除了在香港和澳门主权移交中国后实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或台湾独立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台湾在经历1990年代包括总统直选的一连串民主化运动后支持台湾独立的比例缓步微升、且通常稳定地高于支持统一的比例,而均低于支持维持现状的比例。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