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给儿子买婚房,房产证写儿子儿媳的名字,房是谁的?
婚前父母给儿子买婚房,这个时候是父母单方面赠与儿子的个人财产,房产的所有权归儿子所有。因为房产证是一本一证,写两个人名字应该是房产共有权,既然在上面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就等于是夫妻共有财产。无论是婚前办理房产证还是婚后办理,都算是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
如果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可以在买房子的时候声明,房子只是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不存在赠与关系。这个时候就等于是债权和债务关系,房产本质上还是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需要保存证据,最好做公证。
1、属于共有财产在法律中有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准夫妻名下;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准夫妻名下;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贷款方名下。这些情况,房产都是归夫妻共有。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当父母给儿子买了婚房,就等于是把房产赠送给了儿子。那么双方在结婚后,房产证上又添了女方的名字,就等于是儿子把房产的一半赠送给了女方。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何避免如果我们只想让房产写上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又不想把房产给到儿媳,这个时候就需要在登记的时候做声明。双方可以签一个协议或者找人公证,这个时候房产就是儿子个人的。不过以后儿子怎么操作,要不要给儿媳,父母也无权过问。一般不建议这样做,可能会让儿媳心里有芥蒂。
不如把房产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能是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不行使赠予权利。这个同样需要声明或者公证,这个时候房产是属于自己的,以后想留给谁,完全看自己的意愿。自己当坏人,不让儿子为难。
3、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在《民法典》中,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父母赠与,在没有明确赠送给那一方的情况下,法律默认是赠送给夫妻的共同财产。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想在房产证上写双方的名字,同时把房产握在自己手中。这种想法是可行的,只要做好公证就可以,不过在公证后对方一定会知道这件事。夫妻之间,没必要搞这种小动作,不想送直接拒绝就行了,婚前财产本身就属于个人,任何人都无权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