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义务和丈夫过性生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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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之间的确有“性义务”,但这义务应当理解为:倘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起诉离婚。任何一方没有强迫对方履行的权利。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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