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机场四期扩建规划
法律分析: 一、为适应航空业务量快速增长需要,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照2025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5万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E。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机场工程:在现有跑道东侧365米处新建1条长3600米、宽45米的跑道,主降方向设置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设置类精密进近系统;将现有跑道向北延长800米达到4000米;新建16.5万平方米的航站楼,68个机位的站坪,0.9万平方米的货运站以及机务维修、航空食品、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二)空管工程:新建1座塔台及配套裙房,0.99万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建设1套场面监视雷达以及航管、气象、通信等空管设施。
(三)供油工程:新建4个1万立方米的航油储罐、1座地面设备加油站、1座场外汽车加油站,敷设机坪加油管线等。
三、项目总投资196.59亿元,其中,机场工程189.07亿元,原则上由民航局、贵州省政府、贵阳市政府和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空管工程6.22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供油工程1.3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筹措解决。具体资金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未来新开航线需求,深入论证合理的跑道长度;进一步研究优化机场总平面布置,提高飞机地面运行效率,注重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
(二)完善机场集疏运系统规划,强化机场近远期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优化运营组织,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安全保障要求,充分发挥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作用。
(三)适时开展贵阳地区民航机场发展战略研究,明确未来机场体系发展模式,指导机场规划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