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具有理想抱负的诗有什么(除了行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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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意在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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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上李邕》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译文: 大鹏总有一天会和风飞起,凭借风力直上九天云外。 如果风停了,大鹏飞下来,还能扬起江海里的水。 世间人们见我老是唱高调,听到我的豪言壮语都冷笑。 孔子还说过“后生可畏”,大丈夫不可轻视少年人。 朗诵时个别应注意的读音: 簸:音bo3,动词,用簸箕扬起。 溟:音ming2,名词,海。 写作背景: 此诗是李白在开元八年(720)左右来渝州拜见李邕(开元七年至九年前后,任渝州(今重庆市)刺史),希望通过李邕引荐找到政治出路,却受到冷遇,愤激之余写下的。诗人正当年轻气盛时候,诗中以不羁的大鹏自诩。 大鹏是《庄子·逍遥游》中的神鸟,传说这只神鸟其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其翼若垂天之云”。

2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 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 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 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 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 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 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 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 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 煊赫大梁城。 【煊:火亘】 纵死侠骨香。 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 白首太玄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我们知道,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全国经济日益繁荣,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所以,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他一生都不离剑的:“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了。那么,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这和他轻财重义,尚任侠分不开。他说;“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快意的事,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李白这首《侠客行》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译文:燕赵之地的侠客系着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侠客的冠带],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 侠客所骑的白色骏马,上面有银色的马鞍。骏马飞驰,就像流星一样。侠客剑术高强,而且勇敢。事情完结了以后,轻轻一拂衣服就走了,把自己的姓名隐藏不说。有空闲的时候,到信陵君的门下喝酒,把宝剑卸下,放在腿上,显示自己豪放的气魄。让朱亥来吃肉,劝侯赢一起喝酒。[表示自己和当时的侠客为友] 侠客几杯酒下肚(古诗文中,三、九常是虚指)就作出了承诺,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醉酒之后,雄心不已,热血沸腾,天上凡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白虹贯日”。侠客重然诺、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侠客这一承诺,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侠客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击毙晋鄙。让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解了邯郸的围。朱亥、侯嬴这两位侠客,声名显赫,在大梁城广为流传。又谁能像扬雄写《太玄经》一样,把侠客的功绩记下来流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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