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如果违反()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多选(最好说明为什么,谢谢)A、会计核算规则B、会计监督规则C、会计人员任用条件的要求D、会计凭证保存规定...
多选(最好说明为什么,谢谢)
A、会计核算规则
B、会计监督规则
C、会计人员任用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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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会计监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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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如果违反(A、会计核算规则B、会计监督规则C、会计人员任用条件的要求D、会计凭证保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全选的依据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A、会计核算规则,该条前七项都是会计核算规则;
B、会计监督规则,是第九项;
C、会计人员任用条件的要求,是第十项;
D、会计凭证保存规定,是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六届人大九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修正,19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四十二条【一般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全选的依据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A、会计核算规则,该条前七项都是会计核算规则;
B、会计监督规则,是第九项;
C、会计人员任用条件的要求,是第十项;
D、会计凭证保存规定,是第八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六届人大九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修正,19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四十二条【一般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追问
它只说罚款呀,没说要吊销会计证呀
追答
最后一款不是吗?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就给予罚款或给予行政处分,而这些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依据第三款规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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