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了两台设备(一个合同,一起报关),销售给两家单位,但是海关缴
我公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了两台设备(一个合同,一起报关),销售给两家单位,但是海关缴款书上的名头是我们公司和其中一家公司,请问我们把缴款书留抵,可以抵扣给另...
我公司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从国外进口了两台设备(一个合同,一起报关),销售给两家单位,但是海关缴款书上的名头是我们公司和其中一家公司,请问我们把缴款书留抵,可以抵扣给另外一家单位开发票的销项税吗?
国内的代理协议把这两台设备都签给其中有名头的那家了,有什么影响吗? 展开
国内的代理协议把这两台设备都签给其中有名头的那家了,有什么影响吗?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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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书可留下作进项,分别给两家单位单独开票做销售。
追问
缴款书上只有我公司和其中一家公司的名头,而我要给开发票的那家公司,不在缴款书上,你确定可以正常抵扣吗?
追答
1、正常的代理程序是你拿代理协议去报关,关单和税单都是双抬头。这个税单可以给被代理方直接做账,也可以你自己留下作进项。
2、现在的情况下,你只能把税单留下,自己做进项,然后分别开票出去。
3、因为你开增票了,所以你的代理费等费用也要开进去,这时你的真正代理费收入因增值税原因,可能就少了。所以你要分清楚那家没有代理协议的原因,是谁的责任,然后看看是否能酌情找补回来一点。
4、国内的代理协议不该这么签。原因是你的话,就按上条操作;原因是那家已签协议的公司的话,就让他把其中1台平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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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保税区 整进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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