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路政\运管 是怎么分工的,他们都各管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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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属于公安局警察的一个警种,是隶属于同一级公安局的交警支队(大队),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路政、运管都是归属于交通运输局的。路政是属于公路管理局的职能,而运管则是属于运输管理处的职能,这两个管理机构均属于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即下设的二级部门。
交警支队(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二)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四)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五)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六)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建设、养护、路政和收费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公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承担辖区内公路路网专项规划、公路养护计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编报及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国省道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监管;承担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公路养护、公路绿化的行业管理,承担公路养护市场的监管工作。
(五)承担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监督和管理。
(六)承担公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七)承担辖区内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公路防灾救灾和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国动委公路战备综合保障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公路行业节能减排、科技开发、信息化建设以及公路交通经济运行分析、统计等工作。
(九)承担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输管理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道路运输场站建设规划的编制及批准后的实施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其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承担管理权限内负责实施的和受交通运输局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运输保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具体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重大节假日道路运输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的组织实施。
(六)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科研项目、技术攻关的管理,以及行业信息的统计及发布工作。
(七)承担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交警支队(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二)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四)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五)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六)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建设、养护、路政和收费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公路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承担辖区内公路路网专项规划、公路养护计划、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编报及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国省道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监管;承担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公路养护、公路绿化的行业管理,承担公路养护市场的监管工作。
(五)承担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监督和管理。
(六)承担公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七)承担辖区内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公路防灾救灾和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国动委公路战备综合保障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公路行业节能减排、科技开发、信息化建设以及公路交通经济运行分析、统计等工作。
(九)承担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输管理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道路运输场站建设规划的编制及批准后的实施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其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承担管理权限内负责实施的和受交通运输局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运输保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具体承担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重大节假日道路运输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的组织实施。
(六)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科研项目、技术攻关的管理,以及行业信息的统计及发布工作。
(七)承担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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