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外交政策特点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包括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其他政策措施处理办法。在我国外交政策的指导下我国已经同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的外交关系。
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的基本目标。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支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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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成果——
在当前国际形势中,和平、发展、合作仍是主流,中国和平发展的机遇大于挑战。2005年,中国外交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利用机遇、应对挑战,进一步塑造了为世界和平、发展、合作而不懈努力的国际形象,展现了坦诚、负责、务实、灵活、
开放的外交风格和坚持原则、仗义执言的社会主义国家风范。从中国和世界和平发展的利益出发,中国外交全面运筹同周边国家关系、同大国关系、同发展中国家关系及多边外交,增强外交软实力,取得一系列新的成果。
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中国将继续同发达国家加强战略对话,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推动相互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继续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继续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扩大务实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要求和共同利益;
继续积极参与多边事务,承担相应国际义务,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重大热点问题和全球性问题的妥善解决,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国将继续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推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继续推进经济外交、文化外交和公众外交,积极发展与各国经济合作,推动文明对话与交流,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识和了解;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外交为民”,切实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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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一、维护和平、反对武力;
二、相互尊重、主权平等;
三、自主选择、求同存异;
四、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的发展促进和平。
中国将继续推动世界多极化,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各国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积极倡导多边主义和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主要内容的新安全观,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国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维护与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进一步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努力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汇合点,妥善处理分歧。
积极参与多边外交,维护和加强联合国及安理会的权威和主导作用,努力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同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