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能带人吗,有法律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款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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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2、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3、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新《管理办法》采纳市民建议,允许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但是部分小城市没有实施,也没有相应硬性要求,不过电瓶车带人是非常危险的,建议避免出行带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第五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款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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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新《管理办法》采纳市民建议,允许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但是部分小城市没有实施,也没有相应硬性要求,不过电瓶车带人是非常危险的,建议避免出行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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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1、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可依法退货
据江子浩介绍,新《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同时,《管理办法》还要求销售场所在醒目位置公示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车辆已纳入目录,符合登记上牌条件。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2、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江子浩介绍说,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的问题,《管理办法》依据上位法规定,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要求作了重申,即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另外,关于非机动车载人问题,考虑到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尚在小学阶段,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自行车上路,需要家长接送上下学;
《管理办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固定座椅;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3、年底之后燃气助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燃气助动车的使用年限是2013年底,而《管理办法》自明年3月1日起实施,所以没有必要在新《管理办法》中再作规范。
参考资料:
电动车带人罚款的标准是要对电动车带人的行为人处以二十元的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电动车带人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电动车带人罚款的标准是要对电动车带人的行为人处以二十元的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二、交通违法的行为特征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4个特征。
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行为的违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
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三、交通违法的记分制
中国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一次违法行为记12分的,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等。
记6分的,如: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在高、快速路上倒车或逆行的;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等。记3分的,如: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超车的;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的等。
记2分的,如:未按照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行驶的;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未按照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拨打和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的;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等。
记1分的,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未携带行驶证的;违反倒车规定的;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车门车厢未关好行车的;驾驶未按照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等。
电动车带人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法规的行为,应当对行为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具体应当处以二十元的罚款。交通违法行为具有行为的危害性、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情节轻微性、行为应受处罚性等特征。此外,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领车辆牌证,须持购车发票或迁移证及车主证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向户口所在区县)公安机关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
2018-07-3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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