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声的规则如下:1、单音节
虚词(助词)“着、了、过、的、地、得、们”等;
2、某些方位词;
3、表趋向的动词;
4、动词和名词的重叠成份;
5、名词后缀“头、儿、子”等读轻声;
6、
语气词“吧、吗、啊、阿、呢”等读轻声;
7、量词;
8、代词“我、你、他”放在动词后面做宾语;
9、此外,还有很多尚未确定的规则,以及一些约定俗成的
轻声词。
轻声是汉语中所具有的一种特殊变调现象,在全国的广大方言和普通话均有出现。轻声一般不被当作固定声调看待,因为它没有固定的调值,一般要根据前一个字的声调来确定,所以在拼音规则中不做特殊标识,按本字发音标明便可。某些时候轻声音变可以区别同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