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认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1.特别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安全生产事故可以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按照事故原因划分、按照事故的等级进行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