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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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可在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自主选择自己的就业单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各种情况(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和自己将获得的待遇;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
1、毕业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中提到的毕业生一般特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
2、毕业生在享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回报国家、社会的义务。对于毕业生而言,不仅要履行作为公民来说必须履行的劳动义务,而且按照得之于社会、还之于社会、报之于社会的原则,毕业生理应积极地回报国家、社会和家庭,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
3、虽然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用人单位,但作为当代大学生,上大学还不完全是一种投资于未来发展的个人行为,大学生上大学所缴纳的学费只是培养费的一小部分,国家和社会为大学生的成才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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