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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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什么部门?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什么部门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条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生产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生产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