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中国公民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10年其收入情况如下:(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5000元;(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2000元;(3)取得股票...
中国公民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10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5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2000元;
(3)取得股票转让收益100000元;
(4)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
合人民币1800元;
(5)购物中奖获得奖金20000元;
(6)受托为某单位做工程设计,历时3个月,共取得工程设计费40000元。
请正确计算李某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展开
(1)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5000元;
(2)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2000元;
(3)取得股票转让收益100000元;
(4)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
合人民币1800元;
(5)购物中奖获得奖金20000元;
(6)受托为某单位做工程设计,历时3个月,共取得工程设计费40000元。
请正确计算李某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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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中国境内二处或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应当将两处收入合并计税。因此,王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5000+2000-2000)*20%-375=2625元;
2625*12=31500元;
(2)转让境内上市公司A股股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A国所得应缴纳税款
18000*(1-20%)*20%=2880元;
2880-1800=1080元;
王某需在中国补交转让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1080元。
(4)购物中奖所得按“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00*20%=4000元;
(5)取得的工程设计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40000/3*(1-20%)*20%*3=6400元。
(6)全所应纳个人所税额为:
31500+1080+4000+6400=42980元。
(15000+2000-2000)*20%-375=2625元;
2625*12=31500元;
(2)转让境内上市公司A股股票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A国所得应缴纳税款
18000*(1-20%)*20%=2880元;
2880-1800=1080元;
王某需在中国补交转让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1080元。
(4)购物中奖所得按“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00*20%=4000元;
(5)取得的工程设计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40000/3*(1-20%)*20%*3=6400元。
(6)全所应纳个人所税额为:
31500+1080+4000+6400=42980元。
2016-12-07 · 优财CMA培训专家微信:YC_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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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
个税起征点: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
个税起征点: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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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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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应交个人所得额=(4500+2000)-3500=3000元3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工资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10%-105=195年终奖月应交个人所得额=12000/12=10001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应交个人所得税=12000*3%=360共交交个人所得税:195+360=555元(2)应交个人所得税=18000*(1-20%)*20%=2880元(3)应交个人所得税=(100-5-80)*20%=3万王某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555+2880+30000=6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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