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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改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久备顾问。帝方字操威柄...
这一段史料主要讲丞相制被废,中书省这一发布命令的中枢被六部分权取代----这样各部得尚书就有了很大的权力,侍郎(也就是尚书的副手)的权力次于尚书
另外又设立大学士作为顾问---来议政(这后来成为了内阁)
但是这个史料认定这些机构制度的变动----目的和结果在于 帝方字操威柄(也就是增加中央集权)
但是我对此存在着质疑(该事件应该是胡惟庸案后---您的资料是不是明史阿?---明实录更真实一些)
以下为我的argument
明朝洪武十三年五月太祖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十五年(1382年),太祖仿宋制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1] 朱元璋为什么要废相而设大学士呢?普通认为,朱元璋如此作为的目的是想搞个人独裁。对于这种看法,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从已知的文献中找不出他如此作为是想独裁的证据。
朱元璋并不是从当皇帝之始就不设丞相,一直到洪武十三年才有废中书省的举措,一直到洪武二十八年才有表现出对丞相一职的恨之入骨之情。《明史稿》载:“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以统领众职,置属官参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中书舍人,分钱粮礼仪刑名营造四部,以条理管辖。十三年,正月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若说朱元璋废相是有意当独裁专制之君,在当皇帝之始就不设丞相岂不快哉?何苦一十三哉劳思费神?要知道,“历朝制度,皆取时宜,况创制立法,天子之事,既出圣裁,实为典要。”(洪武朝许士廉语)[2]朱元璋当皇帝时不太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因此,朱元璋废相必定有其它原因。
《明太祖实录》载,癸卯,大祀天地于南郊。罢中书省,升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布告天下。诏曰:“朕膺天命,君主华夷,当即位之初,召集群臣,讲求官制,远稽汉、唐,略有损益,亦参以宋朝之典。所以内置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六部;外列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都转运盐使司、提刑按察司和府、州、县,纲维庶务,以安兆民。朕尝发施号令,责任中书,使刑赏务当。不期任非其人,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兴废,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挠政以诬贤,因是发露,人各伏诛。特诏天下罢中书,广都府,升六部,使知更官之制,行移各有所归,庶不口烦。于戏!周职六卿,康庶民于宇内,汉命肖、曹,肇四百年之洪业,今命五府六部详审其事,务称厥职,故兹诏谕。”[3]在这里,朱元璋提到了他开始是如何创制的以及现在如何要改制。这里说的比较简单,我们再来看他的几则史料,当更明白。“昔秦皇去封建、异三公,以天下诸国合为郡县,朝廷设上、次二相,出纳君命,总理百僚。当是时,设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贤之道,为此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往往病及干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而致是欤?抑君怠政而有此欤?”[4]“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5]“胡元之世,政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可为戒。”[6]朱元璋显然认为丞相容易“张君之威福”,而作恶多端,又认为元亡的原因在于“政专中书”、 “委任权臣”。因为这些认识再加上李善长,汪广洋,胡惟庸等给他的切身体会,朱元璋才决意废相。
《明太祖实录》卷129载,[洪武十三年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诛,上谕文武百官曰:“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期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如何?”《明太祖实录》卷239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门,敕谕文武群臣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从以上两条史料来看,朱元璋废相在主观上并非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或许更应该说是为了分权制约。其罢中书省之前,“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和对历史的总结,朱元璋改变了他原来的做法,想出了“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的办法。而相权并未集于皇帝,而是分于诸臣,所谓“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这是与加强君主专制有明显区别的。
《明史"职官志1"序》载:“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章奏则达之通政司,平反则参之大理寺,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于府部。是时吏、户、兵三部之权为重。”此处记载也可说明相权并未集于皇帝,而是分于诸臣。从万历初年高拱事仟上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事皆朝廷总之”并非事皆皇帝总之,那道驱除高拱的《皇帝圣旨、圣母皇太后懿旨、皇贵妃令旨》上说:“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服都强夺自专,通不许朝廷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着回籍闲住,不许停留。你每大臣……如何只阿附权臣,蔑视主上?”可见在古人眼里朝廷并不等于皇帝,高拱之被驱逐,并非只因他蔑视主上,而主要是因为他事实上已成了一个目无朝廷的超级权臣,破坏了分权制衡的体制,失败是自然之事。
综上,我认为朱元璋废相的本意不在加强皇权,而在分臣下之权,使臣下无法“张君之威福”,而作恶多端。若朱元璋意图独裁,则“升六部”何为?“事皆朝廷总之”又是何种打算?朱元璋身前如秦始皇,个人要独裁便独裁,哪需如此含蓄?其后如康熙如雍正,制度要专制便专制,哪需如此虚伪?雄霸天下之朱元璋行事需要如此小心谨慎么?事实上“所以稳当”四个字足以道出其心理。识者知之。
资料
[1]参《明史稿》《志》54,《职官一》
[2]《明太祖实录》卷129
[3]《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诏
[4]朱元璋《明太祖集》卷10《敕问文学之士》
[5]《明太祖实录》卷59
[6]《明太祖实录》卷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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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史料主要讲丞相制被废,中书省这一发布命令的中枢被六部分权取代----这样各部得尚书就有了很大的权力,侍郎(也就是尚书的副手)的权力次于尚书
另外又设立大学士作为顾问---来议政(这后来成为了内阁)
但是这个史料认定这些机构制度的变动----目的和结果在于 帝方字操威柄(也就是增加中央集权)
但是我对此存在着质疑(该事件应该是胡惟庸案后---您的资料是不是明史阿?---明实录更真实一些)
以下为我的argument
明朝洪武十三年五月太祖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十五年(1382年),太祖仿宋制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1] 朱元璋为什么要废相而设大学士呢?普通认为,朱元璋如此作为的目的是想搞个人独裁。对于这种看法,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从已知的文献中找不出他如此作为是想独裁的证据。
朱元璋并不是从当皇帝之始就不设丞相,一直到洪武十三年才有废中书省的举措,一直到洪武二十八年才有表现出对丞相一职的恨之入骨之情。《明史稿》载:“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以统领众职,置属官参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中书舍人,分钱粮礼仪刑名营造四部,以条理管辖。十三年,正月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若说朱元璋废相是有意当独裁专制之君,在当皇帝之始就不设丞相岂不快哉?何苦一十三哉劳思费神?要知道,“历朝制度,皆取时宜,况创制立法,天子之事,既出圣裁,实为典要。”(洪武朝许士廉语)[2]朱元璋当皇帝时不太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因此,朱元璋废相必定有其它原因。
《明太祖实录》载,癸卯,大祀天地于南郊。罢中书省,升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布告天下。诏曰:“朕膺天命,君主华夷,当即位之初,召集群臣,讲求官制,远稽汉、唐,略有损益,亦参以宋朝之典。所以内置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六部;外列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都转运盐使司、提刑按察司和府、州、县,纲维庶务,以安兆民。朕尝发施号令,责任中书,使刑赏务当。不期任非其人,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兴废,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挠政以诬贤,因是发露,人各伏诛。特诏天下罢中书,广都府,升六部,使知更官之制,行移各有所归,庶不口烦。于戏!周职六卿,康庶民于宇内,汉命肖、曹,肇四百年之洪业,今命五府六部详审其事,务称厥职,故兹诏谕。”[3]在这里,朱元璋提到了他开始是如何创制的以及现在如何要改制。这里说的比较简单,我们再来看他的几则史料,当更明白。“昔秦皇去封建、异三公,以天下诸国合为郡县,朝廷设上、次二相,出纳君命,总理百僚。当是时,设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贤之道,为此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往往病及干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而致是欤?抑君怠政而有此欤?”[4]“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今礼所言不得隔越中书奏事,此正元之大弊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5]“胡元之世,政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可为戒。”[6]朱元璋显然认为丞相容易“张君之威福”,而作恶多端,又认为元亡的原因在于“政专中书”、 “委任权臣”。因为这些认识再加上李善长,汪广洋,胡惟庸等给他的切身体会,朱元璋才决意废相。
《明太祖实录》卷129载,[洪武十三年正月]已亥,胡惟庸等既诛,上谕文武百官曰:“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期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如何?”《明太祖实录》卷239载,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门,敕谕文武群臣曰:“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从以上两条史料来看,朱元璋废相在主观上并非为了加强君主专制,或许更应该说是为了分权制约。其罢中书省之前,“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通过对现实的观察和对历史的总结,朱元璋改变了他原来的做法,想出了“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的办法。而相权并未集于皇帝,而是分于诸臣,所谓“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这是与加强君主专制有明显区别的。
《明史"职官志1"序》载:“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章奏则达之通政司,平反则参之大理寺,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于府部。是时吏、户、兵三部之权为重。”此处记载也可说明相权并未集于皇帝,而是分于诸臣。从万历初年高拱事仟上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事皆朝廷总之”并非事皆皇帝总之,那道驱除高拱的《皇帝圣旨、圣母皇太后懿旨、皇贵妃令旨》上说:“今有大学士高拱专权擅政,把朝廷威服都强夺自专,通不许朝廷主管,不知他要何为?我母子三人惊惧不宁,高拱便着回籍闲住,不许停留。你每大臣……如何只阿附权臣,蔑视主上?”可见在古人眼里朝廷并不等于皇帝,高拱之被驱逐,并非只因他蔑视主上,而主要是因为他事实上已成了一个目无朝廷的超级权臣,破坏了分权制衡的体制,失败是自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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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明史稿》《志》54,《职官一》
[2]《明太祖实录》卷129
[3]《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诏
[4]朱元璋《明太祖集》卷10《敕问文学之士》
[5]《明太祖实录》卷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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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制度。该制度经过秦汉、隋唐、宋元等阶段的不断发展,至明清时期进一步巩固。明代罢中书省、废丞相,内阁制为中央辅政机构;清代以内阁及军机处为中央辅政机构,协助皇帝处理军政要务。明清两代,以六部为中央政务部门,分理国政,直属皇帝。皇权兼并了相权,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
其一,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
其二,集中央权力于皇帝。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
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明太祖采取的补救措施即设立内阁。
其一,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
其二,集中央权力于皇帝。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
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明太祖采取的补救措施即设立内阁。
参考资料: http://www.pep.com.cn/gzls/js/tbjx/kb/jsys/7s/201008/t20100830_8327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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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丞相权归六部。首先避免了一些专制和集权的行为,有利于事务的正确处理。废丞相是为了维护中央集权,天下已经成为了家天下,统治者要维护自身以及自己的宗族的利益。丞相作为一个文官之首是需要处理很多事务,是皇帝必不可少的助手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又威胁到了皇帝的权利。所以权归六部。既分散了丞相的权利提高的皇帝的权利又避免了丞相的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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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丞相,皇帝就少了助手,权力是集中了但事也多了,所以朱元章是劳模,但他的子孙不愿意做劳模,于是内阁大学士辅政,有名的首辅张居正。太祖成祖都很好的执行了这个政策,后来慢慢的内阁大学士就有了丞相的功能。你看张居正权力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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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洪武13年朱元璋废除宰相,包括六部在内的政府各部门直接听命于皇帝。使国家司法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厂卫机构的设立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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