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费体检为幌子 以保健品冒充药品 卖给老年人 能否定性为诈骗罪 请阐明详细理由
一伙人租用酒店会议室免费为老年人体检用仪器体检后一名自称某医院主任医师(经该医院核实无此人)的人员结合体检的结果帮老年人进行分析诊断后称可以帮老年人开一种药用几个疗程后病...
一伙人租用酒店会议室免费为老年人体检 用仪器体检后 一名自称某医院主任医师(经该医院核实无此人)的人员 结合体检的结果帮老年人进行分析诊断 后称可以帮老年人开一种药 用几个疗程后病情 10年 8年内不复发 老年人信以为真购买后 发现该药品 实为保健品 但根据“卫食健字xxxx【xxxx】号”批号查询 发现该保健品系盗用其他产品批号 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罪 并阐明构成诈骗罪的 理由 依据 有类似报道中: 对该情况相关人员 以销售虚假保健品案处罚 也有对该情况的相关人员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 也有说属于民事欺诈的 也有说属于违反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等等 请问这种情况 公安局 工商局 卫生局 药监局 该如何管辖 管辖权如何界定 请予以解答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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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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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有很多,很多正规的销售公司都采用这种会议室营销进行销售,营造一种氛围让参与者进行购买,促进销售,这其中也有很多虚假公司。所以一定要警惕,不管是正规公司举行的还是虚假公司举办的,都应该谨慎购药。
楼上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销售虚假药品,而不是保健品,因为他宣传就是说自己卖的药品,而实际上他给的产品是保健品并且还是假的,所以,这应该是贩卖假药。贩卖假药看对当事人照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根据伤害程度的大小来界定为民事犯罪还是刑事犯罪。
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像楼上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掌握真实证据,否则确实有一个部门推脱下一个部门的可能性,不过现在对假药查的还是比较严的,所以您可以至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公安部门举报。
楼上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销售虚假药品,而不是保健品,因为他宣传就是说自己卖的药品,而实际上他给的产品是保健品并且还是假的,所以,这应该是贩卖假药。贩卖假药看对当事人照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根据伤害程度的大小来界定为民事犯罪还是刑事犯罪。
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根据最新修正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像楼上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掌握真实证据,否则确实有一个部门推脱下一个部门的可能性,不过现在对假药查的还是比较严的,所以您可以至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公安部门举报。
追问
这个 应该算不上销售假药吧 首先他说是药品 实际上是用的保健品冒充的 而且该保健品 只能算是三无产品的保健品 并不能定性为假药吧 而且发现是保健品之后 也没敢吃 没造成任何后果 只不过是 花了900多元钱 买了两盒 三无保健品 这种打擦边球 钻法律空子的行为 工商局处罚是没的说 三无保健品 药监局有没有处罚的职责呢 公安部门 应不应该立为刑事案件呢
追答
药品和保健品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如果说是药品,但是没有相关的文件证明是合法合格的,那就是贩卖假药!
工商局有权取缔罚款,药监局没有什么处罚。
至于案件性质,这个还是咨询相关律师吧。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575442.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54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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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你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保案,并要求联合执法,工商,药监都是可以的。打电话就不要了吧,我打过,一个部门推脱下一个部门,很麻烦。我打的12315.你直接去得了,还快一点,一般酒店都只有两三天,晚了连人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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