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加强皇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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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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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加强皇权的措施: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设殿阁大学士
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

随着皇权的加强之后产生了君主专制政体。

君主专制政体又称君主专制或君主专政,是一种政治体制和政府形式,统治者君主(常称国王或皇帝)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诉君主如何行使权力,虽然有的宗教权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为。君主制是一种专制政体,君位采用世袭方式产生。

扩展资料

君主专制政体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它脱胎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宗教祭祀与军事征伐是君主专制的头等大事,即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代中国的“王”字,有两种解释。

一是董仲舒的看法,参通天地为王;二是甲骨文中的“王”,为斧的象征,故而历史传说中的周公“负斧依南向而立”。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拥有最大的,一般来说无上的权利。大多数独裁的君主是世袭的,少数是选举出来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有时,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不仅是世俗的首领,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领。

君主专制必然实行中央集权,但中央集权不一定要实行君主专制。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世界上如朝鲜等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都不是君主专制政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君主专制政体

百度百科—朱元璋



荷塘约瑟夫
2017-03-14 · TA获得超过58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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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治国政策可以参阅“洪武之治”。

加强皇权的措施可以看作一系列的组合拳。

朱元璋一直以来都是以猛治国。

1. 政治改革 中央集权:明朝中书省,巡检司,锦衣卫,诏狱和廷杖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

至此,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施行军权、行政权、监察权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

为了加强对臣民的控制和监视,朱元璋设置了巡检司和锦衣卫。

2. 镇压贪官

朱元璋吏治严厉,在明初相当长一段时间,官员腐败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朱元璋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历史所罕见。

3. 清除权臣

明太祖性格多疑,也对这些功臣有所猜忌,恐其居功枉法,图谋不轨。
特权阶级杀人伤人、霸占土地、逃税漏税、恃强凌弱、奸淫妇女、吃喝嫖赌、贪污纳贿,甚至造刀枪、穿龙袍的都有。面对这种对王朝的长治久安构成严重威胁局面,朱元璋把这些特权阶级无情地清洗

朱元璋还通过设立锦衣卫(洪武二十年废除)、诏狱、廷杖等机构或制度,打击功臣、特务监视等一系列方式加强皇权控制。

4 分封籓王

朱元璋遵古制,王命法:三十受兵、六十归兵。国有三军,所以诫非常,伐无道,尊宗庙,重社稷,安不忘危。朱元璋令诸藩镇守天下,又各领兵权,这固然是亲亲之情,信任无以复加,却也未必就没有帝王心术。强藩林立,能做皇帝的却始终只有一个,诸藩势力犬牙交错,必然相互牵制,相互监视,除非朝廷中枢衰弱之极。当中枢真个衰弱至极时,就算没有藩王,也会被权臣取而代之。自三皇五帝,以一介布衣而成天子者,唯刘邦与朱元璋,其他帝王,大都是前朝重臣或一方豪强而黄袍加身。所以由自己子孙取代无能之君,也胜过将江山付与外人之手,如此可保朱家数百年江山。

5.颁布大明律

1397年,朱元璋下令正式颁布了《大明律》。《大明律》一共四百六十卷,分吏、户、礼、刑、兵、工六律,简于《唐律》,严于《宋律》。

《大明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者,不管主犯还是从犯,一律凌迟,祖父,父、子、孙、兄、弟以及同居的人,只要是年满十六岁的都要处决。

朱元璋立法一为治民,二为治吏,尤其是《明大诰》对贪官污吏的处决也十分严厉,可以视为反贪刑事特别法。只要是犯有贪污的官吏,一经查实,一律发配北方荒漠中充军,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

朱元璋热衷于法律宣传,让臣民熟悉法律,不去犯罪。

6.军事管理:五军都督府和卫所制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废除废除大都督府,并改为中军、左军、右官、前军、后军等五军都督府。

洪武十七年(1384年),朱元璋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由都督府管理。

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但无调兵权,兵部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两者互相制衡,互不统辖,各自与兵部直接联系,最后奏请皇帝裁定,以避免权力过大。

7.1外交措施

朱元璋把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勃泥等15国列为“不征诸夷”,写入《祖训》,告诫子孙:这些蛮夷国家如果不主动挑衅,不许征伐。

公元1371年(洪武四年)朱元璋派遣僧人祖阐、克勒等八人送日使归国,从此明朝和日本建立了外交关系。

7.2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

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销自唐以来即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

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此后每隔一两年即将该海禁政策再次昭示天下。

自此,连与明朝素来交好的东南亚诸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

8. 经济与户籍管理

农业是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朱元璋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中,把发展农业放在了首位,为了保证农业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力资源。朱元璋通令全国,地主不得蓄养奴婢,所养的奴婢一律释放为良民。

此外他也实行屯田政策,军屯面积占全国耕地的近十分之一

明太祖洪武廿六年(1393年),全国有6500万人,其中民户占6175万人,军户占325万人。

每个人有固定的义务。人民分为军户(弓兵、校尉、力士)、匠户、民户(马户、陵户、茶户、柴户、阴阳户、医户)、灶户,不允许随便转换工作,匠籍、军籍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不得应试,并要世代承袭。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须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各种活动也要引凭才合法。编成里甲,规 定了路引制度,也就是通行证制度。普通百姓只要走出出生地百里之外,就得持有官府开具的通行证,否则就以逃犯论处。

9. 教育与文化政策:科举和国子监

明朝初期实行“科举必由学校”的政策,明太祖多次强调:“古昔帝王育人材,正风俗,莫不先于学校。”洪武年间,朱元璋将学校列为“郡邑六事之首”,以官学结合科举制度推行程朱理学,并设立国子监等重要教育机构。

10 宗教管理

朱元璋建立明朝前后,通过协调儒释道三者的关系,既稳定了局面,又争取了人心,为巩固明朝政权奠定了思想和群众基础。通过有效的宗教管理措施,把宗教的发展始终控制在适合自己的政治需要范围内,并利用宗教教化番荑,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为明政权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在政治上,朱元璋推重儒释道三教并举的政策。

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下诏对出家的僧尼免费发放度牒,才使得唐朝年间流传下来使的“度牒银”制度全部废除。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还制定颁布了影响深广的《申明佛教榜册》,要求各地僧司查验清理天下僧寺,欲还俗者听其还俗,使出家僧人恪受戒律清规,禅、讲、瑜伽,各归本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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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ong88888888
2011-06-11 · TA获得超过2.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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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
师:宰相(丞相)制度,自秦始皇设立之后,丞相从最初的“无事不领”,到后来的“事有专注”,其权限不断缩小,地位也不断下降。可是,相权与皇权的矛盾却一直存在。尤其在元朝,设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后,立左、右丞相,其权力还是比较大的。元朝暴政被推翻,明王朝取而代之,一般做法是先继承先朝制度,再根据实际进行改革。那么,对于丞相制度,明初统治者会如何对待呢?
(展示板书:1、宰相制度的废除
⑴背景(原因)
⑵措施:①地方废行省,设三司;②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
⑶影响 )
师:请同学们回答下列问题:
1、你了解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吗?
2、朱元璋是如何处理中央官职中丞相一职的?教材这一目中还介绍了朱元璋什么做法?
3、为什么朱元璋要这么做?
4、朱元璋的做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生:(略,教师指导下一一做答)
师:1、朱元璋简介:朱元璋(1328-1398),即明太祖,明朝开国皇帝,幼名重八、兴宗,字国瑞。濠州(今安徽凤阳)人。在位时间:1368-1398年。元至正四年(1344年),受穷困所迫,入皇觉寺为僧,十二年(1352年),投红巾军郭子兴部下,娶子兴养女马氏为妻。子兴死,代领其军。十六年,率军克集庆,改名应天府(今南京市)。二十三年,与陈友谅决战于鄱阳湖,友谅战死。二十七年,灭张士诚。次年在应天称帝,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又命徐达、常遇春率师北征,克元大都(今北京),元顺帝北逃,元亡。洪武四年至十年,逐渐消灭各地残余的割据势力,统一全国。
明太祖得天下后,即采取措施加强皇权,九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又设提刑按察使司分掌刑名,都指挥使司分掌卫所军事,形成地方三司制度。十三年,定「胡惟庸案」,杀左丞相胡惟庸,并罢中书省及丞相,以六部直属皇帝。胡惟庸案后来变成大狱,株连三万多人。他又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各都督之兵权,以便皇帝掌控。二十六年,「蓝玉案」发,杀戮蓝玉等功臣,株连一万五千余人。明朝开国之元勋宿将,被他诛戮殆尽。
朱元璋以严猛治国,以重典驭臣下,屡兴「文字狱」;亲自撰颁《大诰》及《大诰武臣》,与《大明律》同为必遵之法;用锦衣卫设立诏狱,以恐怖的特务统治驾驭臣民;行廷杖、跪对之制,折辱士人;定八股取士之制,强化思想统制;推行迁徙富民之令,在全国实行里甲制;编订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加强对土地和人民的控制。他又分封诸子为藩王,以宗室藩王代替功臣守边,目的在于巩卫明室,但结果却使诸王势大,造成后来的「靖难之变」,开明朝宗室相残之先河。在其统治下,中国的专制主义和帝王权力达到历史性的高峰。死后葬南京钟山孝陵,谥高皇帝。
师:2、朱元璋加强中央集权的原因:⑴适应着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急遽增加,国内各民族交往愈益密切,在王朝统一的统辖下,国土广袤,军政事务繁多而复杂,同时,封建社会和地主阶级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愈益尖锐。为保持和加强对全国的控制,明清两个封建王朝都极力进一步提高君主大权,从制度上保证全国统治权力高度集中。明王朝在这方面远远超过以前的各个王朝,清王朝又在明王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自秦汉以来采取了集权于上而分析于下的方式,重用皇帝亲信担负实际责任,以掣时正式的国家机关。以内侍、贵戚监督和逐渐代替重臣,以近臣演变为重臣,以辅佐皇帝办事的部门发展为正式的国家机关,取消或削减原来国家机关的实权并逐渐架空之,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官制一再变迁的轨辙。明清时期仍然是沿着这一趋向发展,达到这种演变的极端。
⑵(可展示朱元璋有关废丞相的文字,详见“教材注释”1)明朝初年沿用元朝制度明初的中书省组织庞大,职权很重,这一部门远承古代的宰相(丞相)制度,近袭元朝中书省“录军国重事”的旧制。省内设左、右相国(后改为丞相)为长官。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仅是中书省下属的机构,六部的领导人尚书、侍郎等不过是丞相的属员。当时的中书省不但有“综理机务”的职权,而且全国各级各部门给皇帝上的奏报,也规定要“先白中书省”,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诏令谕旨,也经中书省再下达,俨然是设置在皇帝和国家机关中间的一级权力部门,是必要的中转站。任丞相的人更是仅处在皇帝一人之下,高踞于百官之上的权要,明初最早任李善长,徐达二人为左右相国(丞相),李是文臣之首,徐是军队之帅,其余担任过丞相职务的李文忠、汪广洋、胡惟庸等人,也全是勋贵之臣,这更说明中书省的位尊权重。应该说,设置中书省这样的部门并授予如此重权,不仅是与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近2000年来不断压抑相权以尊君权,不断防范和限制臣权有任何侵犯君权的发展趋势相抵牾的,而且也不符合封建社会晚期高度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更是为全力独揽大权的明太祖朱元璋所不能接受的。据历史记载,胡惟庸任丞相时,“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外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洪武十二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杀了胡惟庸,并宣布对中央朝廷的官制作大幅度的改变。其实,胡惟庸案不过是一个偶发的事件,说胡惟庸通谋日本和蒙古进行叛变是缺乏可信证据的。问题的实质在于,朱元璋对于中书省在自己执行皇权时造成掣时和潜在的威胁,早就高度不满和戒备。再加上,胡惟庸恃功骄纵,跋扈揽权,更促使矛盾激化,朱元璋终于作了断然处置。在此之前,朱元璋就曾几度要削减中书省的权力,取消胡惟庸等以丞相身份通过中书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控制,如在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三月下旨,“令奏事毋关白中书省”,明显的意图是要限制中书省的职权,但这还不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矛盾仍然相继出现,最终撤销中书省,废除丞相制遂难以避免。
师:朱元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其一,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具体表现为废除元朝行省制,在地方设“三司”,即布政司:洪武九年(1376年)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的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僚属,专管一省的财赋和民政。康熙六年(1667年)后,每省仅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为从二品官。布政司俗称藩司,布政使俗称藩台;都指挥司:五代宋元时期即有都指挥使,均为统兵将领。明朝设都指挥使司,掌一省的军政;按察司:唐景隆二年(708年)置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改称采访处置使,后又改为观察处置使。宋以诸路转运使兼按察,专主巡察,别有提点刑狱官。元置提刑按察使,后改为肃政廉访司。明朝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清朝沿用。又名臬司。俗名臬台、廉访。清末改为提法使。三司分别掌管军政、行政和财政,并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其二,集中央权力于皇帝。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明太祖采取的补救措施即设立内阁。
师:朱元璋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朱元璋废除宰相制,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达到了大权独揽的目的,可以说,君主专制达到了新的高度,出现了绝对君主独裁的政治体制。
(展示板书:2、内阁的创立
⑴原因
⑵内阁制的确立与演变
⑶内阁制的本质特点 )
师:朱元璋借胡惟庸一案废除了丞相制度,终于实现了自己“政皆独断”的目的。可是,新问题产生了:据统计,洪武十七年(1384年)9月14日至21日,内外诸司奏事札达1 660件,共3 391事,即朱元璋平均每日要处理奏章207件、411事,以致“星存而出,日入而休”仍无法处理好,遇到大事,更深感“密勿论思不可无人”。(展示这段材料)于是,朱元璋又采取了什么措施?
师:请同学们回答下列问题:
1、朱元璋为什么要设置殿阁大学士?
2、是谁创立了内阁制度?什么叫内阁?
3、明朝内阁的职权范围和地位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4、明朝内阁的本质特点是什么?它和以前的宰相制是一回事吗?
5、明朝的内阁与西方近代内阁是一回事吗?
生:(略,教师指导下一一做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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铎瑾mW
20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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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上:取消行中书省,设立"三司",还先后分封诸子为王,驻守各地,监控地方,巩固皇室。
在中央上:废除了丞相制度和中书省,提升六部的职权,使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
在军事上:把原来的大都督府分为中、左、右、前、后五牟都督府,将军调动和武官任命的权利统归兵部。
在东厂上:为了监视官民,朱元璋设立了锦衣卫,明成祖设立了东厂,这两个机构和称"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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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iu8708
2011-06-11 · TA获得超过133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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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中书省和丞相,把相权分给六部,设殿阁大学士
废行省,设三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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