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是
C。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由中国革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其表现是: 它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它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它在成为全国政权后,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其表现是:实现了广泛的阶级联盟和政治联盟,具有广泛的民主性;从概念表述上更全面地表达了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两个方面的密切联系、不可分割;从党派关系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资本主义民主的扬弃和超越,是符合民主本意、更高类型的民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贯彻这些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需要始终做到几个坚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既适应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又同中华民族的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相承接,并通过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历经磨炼而愈加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
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够自我完善和不断发展、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一方面在于它有先进政党的领导。这个政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为社会主义制度保持强大的生命力提供了不竭的源泉和动力。社会主义制度适应并促进了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经济文化的发展又对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为其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智力支持。因此,社会主义政治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互动和平衡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途径。